地方标准

推进生态环境标准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10.14世界标准日”

编辑时间:2022-10-13      来源:法规与标准处

生态环境标准是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加强生态环境标准工作,对保护生态环境、减缓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省至今共发布了26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其中环境质量标准1项(强制性),污染物排放标准7项(强制性),规范方法类18项(推荐性)。这些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充分发挥了生态环境标准的倒逼、优化、调整和促进作用,对推动我省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向法制化、精细化、科学化转变,改善我省环境质量提供了重要支撑。

2022年,我省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类》《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重点用车单位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门禁视频系统建设要求》4项技术规范类标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类》的制定,填补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体系、事中事后环境监督管理的空白,对于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重要意义。《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的制定,对规范我省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和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制定,对我省规范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加强工业园区,尤其是化工园区环境风险管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重点用车单位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门禁视频系统建设要求》是全国首个重点用车单位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的地方标准,标准实施对企业精细化管理,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实现精准治污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