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监测

2021年5月全省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测情况

编辑时间:2021-06-18     

根据全省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的分类情况,分别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726-2019)进行评价,5月份所测169个入河排污口中超标排污口15个,超标率8.9%。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标排污口均为10个,超标率均为5.9%;总磷超标排污口13个,超标率7.7%。

忻州市监测排污口10个,3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及总磷)均达标。

太原市监测排污口29个,3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及总磷)均达标。

吕梁市监测排污口51个,超标排污口1个,超标率2.0%。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总磷超标排污口均为1个,超标率均为2.0%。超标排污口在交城县。

晋中市监测排污口52个,超标排污口8个,超标率15.4%。其中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标排污口均为7个,超标率均为13.5%;总磷超标排污口8个,超标率为15.4%。超标排污口分布在灵石县(3个)、介休市(2个)、祁县(1个)、平遥县(1个)、寿阳县(1个)。

临汾市监测排污口12个,超标排污口4个,超标率33.3%。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总磷超标排污口均为2个,超标率均为16.7%;氨氮超标排污口3个,超标率为25.0%。超标排污口分布在霍州市(2个)、尧都区(1个)、襄汾县(1个)。

运城市监测排污口15个,超标排污口2个,超标率13.3%。其中总磷超标排污口2个,超标率为13.3%。超标排污口分布在河津市(1个)、新绛县(1个)。

除汾河流域外,临汾市完成7个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工作,超标排污口2个,超标率为28.6%,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污口2个,超标率为28.6%。超标排污口分布在隰县(1个)、蒲县(1个)。

附表:2021年5月全省入河排污口超标监测数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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