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关于山西虎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和10万吨无碱液体速凝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编辑时间:2022-03-23      来源:

                                                   晋环审批函〔2022〕16号

山西虎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年产10万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和10万吨无碱液体速凝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的请示》(晋邦字〔2021〕020号)、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关于山西虎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和10万吨无碱液体速凝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报告》(晋环服务评估函〔2021〕14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山西虎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和10万吨无碱液体速凝剂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运城市万荣县皇甫乡皇甫工业园区现有厂区内,主要新建1条年产10万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生产线和1条年产10万吨无碱液体速凝剂生产线,以及配套的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1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万荣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万荣县皇甫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3-2030)》《关于万荣县皇甫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晋环函〔2014〕1477号)依据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晋环服务评估函〔2021〕146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实施对当地区域环境质量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每日洒水,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露天堆放的散状物料实施全覆盖。施工物料采用清洁能源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的封闭厢式车辆运输,严格控制车速,运输公路全部进行硬化,加强工业场地扬尘控制。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无碱液体速凝剂生产线反应釜罐体密闭,投料废气经抽气管道进行收集后,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排放须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线有机液体物料设单独密闭存储间,各反应釜及配料、计量滴加罐罐体均密闭,挥发性废气经抽气管道进行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T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排放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排放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聚羧酸减水剂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物料混合或地面洒水抑尘,不得外排。运营期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浓盐水、减水剂车间设备清洗废水、化验废水、碱喷淋塔废液收集后回用于减水剂复配环节,速凝剂车间设备清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速凝剂生产配料环节,不外排。冷却塔定期排污水收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和干混砂浆车间物料堆场抑尘等,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处理后,再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厂区绿化,采暖季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和干混砂浆车间物料堆场抑尘等,不外排。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按环评报告要求在全厂最低处新建1座380m3事故水池和2座120m3废液收集池(减水剂车间、速凝剂车间各配套1个),依托现有工程1座400m3初期雨水池对全厂初期雨水进行收集,通过“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别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事故状态下全厂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再送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万荣县皇甫工业园区须按承诺落实《万荣县皇甫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按期建成足够容积的开发区事故废水池,健全开发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杜绝事故状态下废水外排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开发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未建设完成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速凝剂生产线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速凝剂生产系统,减水剂原料危化品废弃包装袋、废活性炭以及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减水剂及速凝剂生产线原料包装定期外售当地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冷却塔、搅拌器、各种风机及泵类等采取基础减震、厂房吸声、消声器、弹性连接降噪等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对减水剂生产车间、速凝剂生产车间、废液收集池、事故水池以及地下污水管网等重点防渗区,冷却循环水池等一般防渗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区域替代削减方案,为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11吨/年、非甲烷总烃0.15吨/年。按照倍量削减要求,万荣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山西虎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和10万吨无碱液体速凝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承诺函》(万政函20214号),将万荣县南张太赵克亮砖厂隧道窑尾气提标改造项目及万荣华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提标改造项目削减量作为该项目区域污染物总量削减来源万荣县人民政府要负责各削减措施在项目投运前落实到位,否则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四、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一旦出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五、你单位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我厅委托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七、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11日

抄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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