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关于山西谦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2-氯-5-氯甲基吡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编辑时间:2022-09-13      来源:

晋环审批函2022〕353

山西谦源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西谦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2-氯-5-氯甲基吡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的请示》、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的《山西谦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2-氯-5-氯甲基吡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报告》(晋环服务202239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山西谦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2-氯-5-氯甲基吡啶项目位于阳泉市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川工业园区内主要建设2-氯-5-氯甲基吡啶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95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及《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晋环环评函〔2020〕344号)。依据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评估报告(晋环服务202239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区域削减方案后,项目实施对当地区域环境质量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每日洒水,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实施全覆盖。施工物料采用清洁能源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的封闭厢式车辆运输,严格控制车速,运输公路全部进行硬化,加强工业场地扬尘控制。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双环戊二烯、丙烯醛、叔丁醇原料桶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加料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双环裂解釜放空废气、一步合成釜放空废气经收集;单环精馏塔冷凝不凝气、一步脱溶真空废气、一步脱溶冷凝不凝气经“一级冷冻盐水冷却”处理;二步合成釜放空废气、二步脱溶真空废气、二步脱溶冷凝不凝气经冷甲苯喷淋吸收塔吸收处理;二步裂解真空废气、二步裂解釜冷凝不凝气经“一级水冷却+一级冷冻盐水冷却+冷甲苯喷淋吸收塔吸收”处理;环合反应废气采用“一级水冷却+一级冷冻盐水冷却+三级降膜吸收器(两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水洗废气采用“三级降膜吸收器(两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脱溶、精馏废气采用“一级冷却+一级冷冻盐水冷却”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解析装置”处理。氯化釜放空废气采用“两级氯气碱液吸收塔”处理。储罐采用立式固定顶罐,氮气充填封闭,呼吸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水蒸馏冷凝不凝气经“一级水冷却+一级冷冻盐水冷却”处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厌氧池、污泥间封闭,设置抽风罩,废气采用“一体化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危废暂存间密闭,设置收集管道,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上述工序中氯化氢、氯气、丙烯腈、苯系物、硫化氢、氨、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中表1浓度限值要求。企业边界污染物须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中表3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物料混合或地面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运营期产生的环合水洗废水经生石灰中和沉淀处理,碱洗废水、降膜吸收器排水经酸碱中和处理,上述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减压蒸馏釜处理,冷凝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水洗用水,二甲基甲酰胺(DMF)收集后回用于氯化反应。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芬顿氧化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冷却循环水排水分别排入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的龙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分质处理。

若该项目早于龙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建成投运,则本项目须自建污水处理站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1m3/h;采用A2/O工艺;深度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3m3/h,采用“超滤+反渗透+减压蒸发”工艺,处理后的净水回用于冷却循环水系统作补水,产生的杂盐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项目距离南川河约2.7km,要严格落实各污染防治措施及三级防控体系,按环评要求新建1座450m3事故水池以及1座5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别对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再送污水处理装置不外排。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须按照承诺,落实《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加快园区10000m3事故应急水池的建设,健全开发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杜绝事故状态下废水外排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开发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未建设完成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双环裂解废渣、二步裂解废渣、精馏残渣、废水蒸馏残渣、废活性炭、废导热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杂盐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库规范暂存,暂存周期不得超过10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主要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制冷机组、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应集中布置,置于室内或设置隔音操作室;冷却塔噪声采用基础减振;泵类及风机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等措施降低声源源强,管道系统采用弹性连接等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位于娘子关泉域非重点保护范围内,须严格按照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山西谦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2-氯-5-氯甲基吡啶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平开管审函〔2021〕8号)和《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将罐区、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原料库房、污水管道、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作为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2cm/s,消防水池、办公区等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7cm/s。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并开展定期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娘子关泉域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环评报告书通过计算确定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同时参照《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的规定,最终形成的包络线区域。此防护区域内无居民聚集区。下步,你公司要配合平定县人民政府做好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不得新建住宅、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区域替代削减方案,为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3.54/年。按照倍量削减要求,平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山西谦源化工有限公司1000吨2-氯-5-氯甲基吡啶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审核意见及承诺函》(平政函〔2022〕1号)制定了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将华阳集团(山西)纤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乙二醇项目一期工程VOCs提标改造项目腾出的削减量作为削减源

四、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及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应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我厅委托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阳泉市生态环境局、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阳泉市生态环境局、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7月22日



抄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阳泉市生态环境局,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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