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关于表面活性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交城孵化中试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编辑时间:2023-06-20 来源:
晋环审批函〔2023〕267号
山西文锦汇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表面活性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交城孵化中试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的申请》、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关于表面活性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交城孵化中试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报告》(晋环研〔2022〕33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山西文锦汇科技有限公司表面活性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交城孵化中试基地位于吕梁市交城经济开发区内,租用山西美锦建材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醇醚羧酸盐生产线、超临界萃取植物提取物生产线、日用消杀品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7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交城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20(调整)》、《山西交城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08-2020年)》及《关于<山西交城经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晋环函〔2009〕109号)。依据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评估报告(晋环研〔2022〕33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实施对当地区域环境质量未产生不利影响。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醇醚羧酸盐反应产生废气经回流冷凝塔冷凝后回流到反应釜,剩余废气由真空泵抽出后与硫酸稀释产生的硫酸雾经碱洗塔处理,VOCs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标准限值要求,硫酸雾排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醇醚钠制备和羧甲基化反应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NaOH溶液配制,AEC-H生产过程产生的Na2SO4废水经自建的三效蒸发装置处理,上述工序中蒸汽冷凝水部分回用于NaOH溶液、H2SO4溶液的配制、日用消杀品生产配料以及日用消杀品生产线设备清洗,剩余部分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日用消杀品生产线设备清洗废水暂存于桶内,回用于相应的消毒剂配料。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排入厂区西侧污水池暂存,与循环冷却水排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山西恒悦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出水回用于公司制浆及造纸车间补水、废塑料清洗工序用水。全厂废水回用不外排。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及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按环评要求新建1座60m3初期雨水收集池,依托山西恒悦纸业有限公司1000m3事故水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别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再送污水处理装置处理不外排。交城经济开发区须按照承诺,落实《山西交城经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将现有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已建8000m3事故水池作为园区事故应急水池投入运行,并加快园区事故水池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健全开发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杜绝事故状态下废水外排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开发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未建设完成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超临界萃取植物提取物生产废渣收集后作为厂区绿化肥料使用,三效蒸发器产生的粗盐回用于太原市洁宇洗涤用品发展有限公司洗涤剂生产,废机油和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计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主要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较大功率的鼓风机、泵类等设备,应集中布置,置于室内或设置隔音操作室;对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排气放空的管线,应采用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灌装机、各类泵等设备安装时,在基座下设置减振基础降噪;厂房吸声、消声器、弹性连接等降噪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生产车间、库房、污水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将循环水池等作为一般防渗区,并保证达到相应防渗性能。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周围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区域替代削减方案,为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 0.03吨/年。按照倍量削减要求,交城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山西文锦汇科技有限公司表面活性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交城孵化中试基地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及承诺的函》(交政函〔2023〕7号),将山西美锦煤化工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焦化项目关停改造腾出的削减量作为削减来源。
四、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及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六、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必须将环境保护设施同主体工程一体纳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相关行业企业监管部门审查批准。项目建成,应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我厅委托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八、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5日
抄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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