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山西金烨焦化有限公司197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8米捣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

编辑时间:2022-05-07     

项目名称: 山西金烨焦化有限公司197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8米捣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长治市 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富阳循环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山西金烨焦化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拟批准日期: 2022-5-7
建设项目概况: 属于“上大关小”置换建设的197万吨/年焦化项目,采用2×75孔JL6856D型炭化室高6.8米捣固焦炉,配套建设2×270t/h干熄焦装置和1×40MW的汽轮发电机组。净化后的焦炉煤气部分回用于焦炉,剩余送制液化天然气或送山西富阳园科贸有限公司制LNG。项目总投资245258.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51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炼熄焦环节。备煤、焦处理系统各产尘点配套袋式除尘器,封闭皮带通廊输送,颗粒物排放满足《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7号)规定的超低排放指标限值。焦炉采用“废气循环+多段加热”低氮燃烧技术,焦炉烟气采用“SDS干法脱硫+袋式除尘+ SCR脱硝”处理工艺;装煤采用高压氨水喷射+单孔炭化室压力调节技术+M型管导烟车净化工艺,同时配套装煤机侧炉头烟地面除尘站(钙基干法脱硫+袋式除尘)、推焦焦侧烟气送推焦焦侧地面除尘站(钙基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干熄焦高硫烟气经单独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送焦炉烟气治理系统、低硫烟气送干熄焦地面站治理(钙基干法脱硫+袋式除尘),上述烟气中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7号)规定的超低排放指标限值,且主要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排放均低于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2.煤气净化及油库区环节。冷鼓、洗脱苯生产单元各贮槽放散气集中接至压力平衡系统后引入压煤气管道,脱硫再生尾气经洗涤吸附后送焦炉废气回配系统,硫铵干燥废气采用“旋风除尘+两级洗涤+雾沫分离器”处理后排放;制酸尾气送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处理;粗苯储罐采用内浮顶罐+氮气密封,储罐呼吸气经充氮压力平衡系统引入负压煤气管道;粗苯装车采用底部装车方式,焦油装车采用上装鹤管密闭技术,装车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返回储罐。满足《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7号)规定的超低排放指标限值及要求。

3.其他污染环节。采用加盖密闭措施,将高浓废气与低浓废气分质处理,调节池、气浮池、隔油池等高浓废气收集后送焦炉燃烧处理;曝气池、生化池、污泥脱水间等设施逸散废气收集后采用“雾化喷淋洗涤+等离子全裂解氧化+活性炭吸附”高效组合脱臭处理后达标排放,硫化氢与氨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7号)规定的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4.无组织排放环节。(1)物料贮存及运输设置全封闭精煤大棚及全封闭焦棚,配套自动喷雾抑尘装置,封闭皮带通廊;大宗物料不低于80%的铁路运输,其他汽车运输部分应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厢式汽车运输;脱硫剂灰仓等废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落料点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厂区出口设置自动感应式洗车平台;厂区及周边道路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严格控制车速,加强工业场地扬尘控制。(2)焦炉机侧和焦侧分别加罩封闭并配套相应地面除尘站,收集处理机、焦侧无组织逸散气。⑶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对涉及VOCs物料等储存、输送、工艺过程、废水等提出管控要求,建立设备和管线的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建立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情况监控点,定期实施监测。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煤气净化产生的煤气管道冷凝液、终冷冷凝液、脱硫预冷塔冷凝液及粗苯分离水等,经蒸氨处理后与炼熄焦水封水、地坪冲洗水、生活化验污水等送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系统处理;该项目中水回用处理分两个系列,分别用于处理生化处理系统出水以及余热锅炉排污水、脱盐水站排水、循环水系统排水等清净废水,采用“超滤+反渗透”工艺,再生水作循环水系统补充水、浓水经浓缩后送蒸发结晶分盐系统;蒸发结晶分盐系统处理采用“纳滤分盐+三效蒸发”工艺,蒸发冷凝液返回循环水系统,少量杂盐作为危废处置,全厂废水不外排。

项目在焦化区设置1座5600m3事故水池和1座3100m3的初期雨水池,油库区设置1座4800m3事故水池和1座1000m3的初期雨水池,分别对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再逐步送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焦油渣、蒸氨残渣、酸焦油、脱苯残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等送掺煤炼焦系统进行回收利用,脱硝废催化剂、废制酸催化剂、机修废机油、污水处理蒸发结晶杂盐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焦炉烟气废脱硫剂,主要成分是硫酸钠等,暂按危废管理,厂区暂存,待项目投运后根据其属性鉴别结果进行合理处置。备煤系统除尘灰掺煤炼焦不外排;焦处理系统除尘灰外售。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项目设置1座500m2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厂区分区存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设备选型时首选低噪声设备;对鼓风机、压缩机、泵类等设备,应集中布置,置于室内或设置隔音操作室;对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需排气放空的管线,采用加装消音器等降噪措施;破碎机、振动筛、各类泵等设备采取减振基础降噪;管道系统采用弹性连接进行隔振处理;优化总图布置,考虑绿化降噪;对噪声操作岗位工人进行个体防护,发放耳塞、耳罩等防噪降噪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应急响应”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按照《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及省水利厅批复的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中规定的相关防渗要求,污水处理站、煤气净化装置区、储罐区、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和各种液体物料、污水、废液的地下输送管道等为重点防渗区;焦炉装置区、生活污水收集池、焦化罐区基础外其他区域、循环水区域、制酸、硫铵、脱硫等装置区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道路等为非污染防治区,应进行硬化或绿化,保证工程建成后无裸露地坪。建立相应的地下水和土壤的跟踪监测制度,制定风险预警方案等应急响应系统,及时发现污染并及时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