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山阴县华夏煤业有限公司540万吨/年矿井 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编辑时间:2022-09-21
项目名称: | 山西省山阴县华夏煤业有限公司540万吨/年矿井 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 ||
建设地点: | 朔州山阴县 | 建设单位: | 山西省山阴县华夏煤业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山西方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拟批准日期: | 2022-9-21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山西晋北煤炭基地大同矿区,行政区划属朔州山阴县马营乡管辖。井田面积14.3062km2,可采煤层为4号、6号、9号煤层,剩余服务年限17.1年。矿井属低瓦斯矿井。该项目采用斜井方式开拓,利用现有井下及地面生产系统和工业场地,拆除现有燃煤锅炉,新建换热站。项目总投资3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林地、基本农田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工作。对井田范围内的公路、工业场地、文物等保护目标按环评要求留设足够的保安煤柱。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重视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对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对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供水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对居民正常生活和生产用水造成影响。项目位于神头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内,距泉域重点保护区约34公里,要严格按照省水利厅批复的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做好泉域保护相关工作。 加强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设施的维护管理,矿井水利用现有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井下降尘洒水、黄泥灌浆等生产补充用水环节,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黄泥灌浆、绿化及道路洒水等生产补充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利用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的雨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 (三)落实大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井筒防冻、采暖依托区域集中供热工程;原煤输送采用全封闭带式输送机;原煤储存采用全封闭储煤场;黄泥灌浆设全封闭黄土堆场。掘进矸石充填废弃巷道,不出井;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矿井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后掺入原煤;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原煤出井后依托全封闭带式输送机全部送选煤厂进行洗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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