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榆泉煤矿70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

编辑时间:2022-10-31     

项目名称: 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榆泉煤矿70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晋北煤炭基地河保偏矿区内,忻州河曲 建设单位: 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机构: 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拟批准日期: 2022-10-31
建设项目概况: 一、行政区划隶属河曲县巡镇管辖,井田面积29.7837km2,设计可采煤层9、10上、10、10下、11上、11、11下、12、13号煤层(不含硫分大于3%区域),剩余服务年限60年,属低瓦斯矿井。该项目采用斜井-平硐混合开拓方式,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利用现有主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地面生产系统、辅助公用工程系统、环保设施等,在工业场地新增矸石充填系统,建筑物供热依托西安米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井下热风由工业场地电锅炉提供。项目总投资750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664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林地(公益林)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对井田范围内文物、村庄、输水管线等地面各建(构)筑物等留设足够的保安煤柱,不得越界开采。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重视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对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防止突水对奥陶系含水层造成影响,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工作。对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居民饮用水井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启动村庄供水预案,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生产用水。加强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矿井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井下洒水及地面生产补充水等,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降尘等用水。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业场地建筑物依托西安米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提供热源;井下热风由电锅炉提供。原煤采用筒仓、全封闭储煤场储存,产尘点设置喷雾降尘设施;输送采用全封闭式的输煤栈桥,转载点全封闭。掘进矸不出井,洗选矸石全部回填井下。矸石井下充填系统未建成前,矸石送河曲县正大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矸石制砖、神华神东电力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用矸石作配比和掺烧原料进行综合处置等。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与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矿井水处理站污泥与选煤厂产品煤一同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达标。

(四)落实项目“以新带老”环境整改措施。尽快完成矸石充填系统建设。做好现有地表沉陷区裂缝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