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设置“宣传教育处”
编辑时间:2022-11-18 来源:
省生态环境厅设置“宣传教育处”
经省委编办批复同意,省生态环境厅设置宣传教育处,加挂生态文明研究室牌子,编制内部调剂。主要职责为: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和计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厅新闻审核和发布工作。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意见、建议。组织、参与或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全省生态环境中期发展战略、总体规划、重大政策及举措。
不再单独设置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相关职责划入人事处,人事处加挂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牌子。主要职责调整为:负责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出国人员选派及生态环境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双重管理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归口管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表彰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办公室不再加挂“宣传教育处”牌子。主要职责调整为: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电子政务、档案、机要、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保卫、车辆管理等工作,指导全省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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