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编辑时间:2024-07-10 来源:机动车和噪声环境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强重点行业移动源管理,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体系,规范机械排放远程监控技术,现批准《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 1321-2023)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HJ 1322-2023)
以上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3年12月4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12月5日印发
相关资讯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7 sthjt.shanx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技术支持: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北段7号 邮编:030024
- 联系邮箱:2005sxhb@163.com 晋ICP备12000773号
-
晋公安网备14010902000200号 网站标识码:140000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