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编辑时间:2025-03-28 来源:法规与标准处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厅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提升厅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向服务对象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促进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助力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氛围。
四、普法举措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本单位法治培训内容。(责任单位:法规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二)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为重点的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入各党支部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三)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责任单位:法规处、综合处;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四)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厅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责任单位:法规处、办公室、辐射处、应急信访处;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五)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科普知识,提高企业及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六)在立法、执法、行政审批等环节开展普法工作,促进执法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派出机构、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五、责任领导
张晓丽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副厅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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