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编辑时间:2025-08-20 来源:人事处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4444 |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通知公告 | ||
|
来 源:
|
人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 标 题: |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 |
按照《山西省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相关规定,现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共计30人。(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8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 16: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1.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街11号环境监测大楼2楼会议室。
2.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坝陵桥街道三墙路24号城墙商务十一层。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复审时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笔试准考证。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四)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
(五)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附件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六)资格审查部门(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一次),递补后仍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联系电话:
1.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0351-6816821
2.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 0351-3965812
附件: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同意报考证明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8月20日
相关资讯
Copyright 2017 sthjt.shanx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技术支持: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北段7号 邮编:030024
- 联系邮箱:2005sxhb@163.com 晋ICP备12000773号
-
晋公安网备14010902000200号 网站标识码:1400000024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