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将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编辑时间: 2017-08-07
信息名称: | 晋城市将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2834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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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8-07 | 发布日期: | 2017-08-07 |
内容概述: |
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市将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今年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普查方案编制、普查工作试点以及宣传培训等工作。
本次普查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年度资料;2018年全面开展普查,各地通过逐级审核汇总形成普查数据库,完成普查工作;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重点做好普查工作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等工作。
目前,我市已成立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污染普查工作进行协调。
文章编辑: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