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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推进钢铁、化工、煤矿等行业水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

编辑时间: 2016-12-08     

信息名称: 太原市推进钢铁、化工、煤矿等行业水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
索引号: 000014349/2021-29664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6-12-08 发布日期: 2016-12-08
内容概述:

   日前,太原市要求各县(市、区)以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的环保部门,要对区域内钢铁、炼焦、化工、纺织染整、制革及毛皮加工、煤矿等重点工业企业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现状,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设施的提标改造。

   2012年以来,国家强化了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订和实施,钢铁、炼焦、化工等行业陆续执行新的排放标准。太原市环保局要求,在调查摸排的基础上,对照标准,认真梳理,针对企业实际实施分类处置,制定区域内重点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实施方案。要对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浓度或排放总量超过现行排放标准的企业,下达限期完成提标改造任务告知书,督促其尽快完成提标改造任务。

   太原市将建立定期通报调度制度,每季度通报相关工业企业提标改造进展情况。同时,还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达标治理工作进展缓慢的,及时下达警示通知,推动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对未按期完成改造任务、超标排污的企业,将实施按日计罚、停产限产等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倒逼企业及早完成提标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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