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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强化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反映环境问题边督边改和责任追究力度

编辑时间: 2017-05-09     

信息名称: 太原市强化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反映环境问题边督边改和责任追究力度
索引号: 000014349/2021-29665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05-09 发布日期: 2017-05-09
内容概述:

    自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入驻我省以来,我市积极处置督察组交办群众反映环境问题,并不断强化边督边改和责任追究力度。

    截至56日,我市已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前5批、共122件群众反映环境问题进行了督办,目前已全部办结。其中,问题属实的105件,不属实17件。对问题属实的主要采取了限产停产、行政罚款、查封扣押(含关停取缔)、行政拘留等措施。被采取4类措施的案件中,涉及环境违法事实的主要有:扬尘污染,废弃物、建筑及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噪声气味扰民,污水乱排等。

    目前,已责令整改124家,立案处罚11家,罚款金额100.05万元。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还强化了责任追究,147人次被追责,其中约谈90人,诫勉谈话9人,党纪处分6人,政纪处分3人,书面检查20人,批评教育1人,通报批评12人,通报批评单位2家,拟处理正在核实中4人。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力度,积极认真地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反映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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