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山西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取消四级蓝色预警
编辑时间:2020-07-05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311886 | ||
主题分类:
|
环境应急/ 环保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来 源:
|
省环境信息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0-07-05 |
标 题: | 山西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取消四级蓝色预警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07-05 |
新《预案》指出—— 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体系由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省指挥部另设预报预警组、督导检查组、专家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 与旧《预案》相比—— 新《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标示,取消了原来的四级蓝色预警。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确定预警级别的基本条件,提高了重污染天气预警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新《预案》预警级别 三级预警(黄色):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内容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相关资讯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7 sthjt.shanx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技术支持: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北段7号 邮编:030024
- 联系邮箱:2005sxhb@163.com 晋ICP备12000773号
-
晋公安网备14010902000200号 网站标识码:140000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