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信息

山西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取消四级蓝色预警

编辑时间:2020-07-05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311886
主题分类:
 环境应急/ 应急管理信息
来      源:
 省环境信息中心
成文日期:
 2020-07-05
标      题:  山西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取消四级蓝色预警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07-05
7月2日,从省生态环境厅传来消息,山西省对2018年2月修订的《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再次修订。新修订《预案》将预警等级由四级调整为三级,并于今年6月9日正式发布实施,旧《预案》同时废止。


新《预案》指出——


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体系由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省指挥部另设预报预警组、督导检查组、专家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



与旧《预案》相比——


新《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标示,取消了原来的四级蓝色预警。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确定预警级别的基本条件,提高了重污染天气预警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新《预案》预警级别



三级预警(黄色):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二级预警(橙色):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一级预警(红色):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4小时,且未达到黄色预警级别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我省各设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二氧化硫指标增设预警启动条件


内容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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