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相关情况

关于组织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

编辑时间:2020-01-02     

阳泉市、长治市、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接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涉及搬迁事项的处理企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后,我厅高度重视,为保障山西天元绿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搬迁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及我省三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季度审核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严监管积极配合

因我省搬迁企业涉及审核时段跨度大,审核任务重,各市生态环境部们要依据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日常环境监管,阳泉市生态环境局要进一步加大对山西天元绿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积极配合省厅完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工作。

二、全面自查及时上报

山西天元绿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严格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年版审核指南”)及生态环境部审核进度要求,对企业搬迁后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种类和数量进行全面自查,并在每个季度结束当月的20日前(见附件),向省厅报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情况处理表》及自查报告。省厅收到以上材料后,组织第三方审核机构开展审核工作,逾期视为企业放弃申报。

我省三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情况处理表及自查报告仍按照审核要求,于每个季度结束次月的5日前上报。

三、加强指导严格审核

由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的两家审核机构(山西中强审计师事务所、山西银康会计师事务)要按照2019年版审核指南有关要求,加强对山西天元绿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搬迁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种类和数量自查申报的指导工作。

按照“谁审核谁复审”的原则,两家审核机构在接收企业自查等相关材料后,按照2019年版审核指南采取抽查率10%、视频录像查看60分钟等要点对山西天元绿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审核,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情形予以严格扣减,并于每个季度初始月的5日前(见附件)按季度提交山西天元绿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审报告。

我省三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例行季度审核工作仍按照合同要求比例进行审核。两家审核机构于每个季度结束次月的15日前提交三家企业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报告。

附件:搬迁企业自查及审核工作时间表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

搬迁企业自查及审核工作时间表

所涉及拆解时段

企业报送自查等相关材料截止日

第三方审核机构报送复审报告截止日

2016年12月31日前

2019年12月20日

2020年1月5日

2017年全年

2020年3月20日

2020年4月5日

2018年全年

2020年6月20日

2020年7月5日

2019年全年

2020年9月20日

2020年10月5日

2020年全年

2020年12月20日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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