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一对一”指导各市“十四五” 空气质量改善规划编制工作
编辑时间: 2020-07-03
信息名称: | 省生态环境厅“一对一”指导各市“十四五” 空气质量改善规划编制工作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2651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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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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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省“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编制质量,实行省级及市级规划同步启动、同步编制, 6月19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省环境规划院、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监测站、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技术支撑单位召开省级“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 6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再次召开市级“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专题指导会,采用云视频、“一对一”的方式进行。省级规划编制技术组、各市生态环境局及规划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市“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的阶段性成果,包括目标指标、“十四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思路及创新举措、规划编制中遇到的困难等,省级规划编制技术组对各市提出的技术问题逐一进行回应,并提出规划下一步修改完善意见。省生态环境厅对各市规划编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十四五”期间需重点解决的大气污染难题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十四五”是为2035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目标打基础的关键时期,面临着末端治理减排潜力压缩、边际成本变高、结构调整困难较多等诸多挑战,编制“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要总结经验,直面矛盾,科学谋划,统筹推进。
一要系统评估“十三五”工作成效,从管理体制、政策机制、措施路径、组织方式等方面梳理归纳行之有效的经验,分析突出问题和关键短板,凝练“十四五”重点工作方向。
二要科学设置目标指标体系,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主动对接国家“十四五”大气规划编制技术单位,兼顾国家约束性考核指标,及影响我省空气质量改善的地方特色指标,合理确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三要突出向结构开刀,以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重要导向,以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为主要目标,提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优化调整等方面的重点工程,支撑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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