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监督执法
【创新执法】创新执法手段 提升执法效能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
编辑时间:2021-12-08 来源:生态环境执法局
是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发展的重要方向,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企业负担、规范并减少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作为一种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的监管手段,及现场检查进行重要补充的监管方式,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今后日常执法检查的主要方式之一。
一、提高监管执法效率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以下简称“汾阳分局”)依托走航车、智慧平台等科技手段,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作用,打造监管大数据平台,推动“互联网+监管”,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智慧化、精准化水平。今年以来,汾阳分局利用“智慧平台”、走航车,发现环境违法企业8户,依法处以行政罚款159.4万元,查封扣押涉VOCS企业9户,适用《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起。
二、走航监测,精准治污
为提升VOCs监督执法的工作效率,汾阳分局充分利用走航车开展工作,累计走航里程500余公里、覆盖监测区域3000平方公里、200余家工业企业,走航车精确分析了各区域VOCs等各类污染因子的种类及污染物的来源,初步掌握了各区域内一天不同时段各类污染物的特征、浓度水平、地理分布、时空变化等污染形态关键信息,摸清了VOCs峰值异常区域,精准锁定了VOCs峰值异常点位,为精准治污提供了方向和科学依据。
三、智慧平台、实时监控
汾阳市智慧环保数字中心自2020年初运营以来,通过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服务,河道、污染源、机动车尾气遥感和视频监控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分析咨询与运维服务以及智慧环保综合管理与分析应用平台九大模块,打造空天地一体化环境感知监测物联网系统。实现了对空气、水质、道路扬尘、秸秆焚烧、工况等各项环境数据、视频监控的采集接入。同时将重点企业各生产工段全部纳入在线监测范围,一旦出现数据异常、跑冒滴漏等现象,驻场执法人员收到信息后立即对异常区域进行现场管控,掌握污染源头,精准打击重点污染源。
四、普法宣传、送法入企
2021年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汾阳分局联合多家市环保委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宣传活动。在城市广场通过悬挂条幅、版面展览、设立咨询台以及散发宣传资料进行社会宣传。
同时,组织一线环境执法人员进重点企业从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企业绿化转型升级、新型生产模式、环保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宣讲,号召企业积极行动,做好企业环保工作,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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