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全省入河排污口监测情况
编辑时间:2022-05-07 来源:
1 基本概况
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对全省入河排污口开展监测工作。
1.1 监测范围
根据各市生态环境局向省生态环境厅报备的入河排污口保留清单开展监测。
1.2 监测项目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流量。
1.3 监测频次
每月开展1次监测。对于监测超标的排污口,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2 监测工作完成情况
2月份全省累计排查入河排污口1189个,其中黄河流域723个(含汾河流域438个)、海河流域466个。全省共监测入河排污口393个,其中黄河流域219个(含汾河流域75个)、海河流域174个。796个入河排污口因无水、封堵及掩埋等原因未能开展监测。
3 全省入河排污口超标情况
根据全省入河排污口分类情况,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726-2019)进行评价。2月份所测393个入河排污口中超标排污口32个,超标率8.1%,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污口14个,超标率3.6%;氨氮和总磷超标排污口均为20个,超标率均为5.1%。
4 各城市入河排污口超标情况
太原市监测排污口35个,超标排污口2个,超标率5.7%。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总磷超标排污口均为1个,超标率均为2.9%;氨氮超标排污口2个,超标率5.7%。2个超标排污口在尖草坪区。
大同市监测排污口25个,3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及总磷)均达标。
朔州市监测排污口30个,超标排污口4个,超标率13.3%。其中总磷超标排污口4个,超标率13.3%。超标排污口分布在朔城区(1个)、平鲁区(1个)、怀仁市(1个)、右玉县(1个)。
忻州市监测排污口50个,超标排污口1个,超标率2.0%。其中总磷超标排污口1个,超标率2.0%。超标排污口在保德县。
吕梁市监测排污口29个,超标排污口2个,超标率6.9%。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总磷超标排污口均为1个,超标率均为3.4%;氨氮超标排污口2个,超标率6.9%。2个超标排污口在交城县。
阳泉市监测排污口26个,超标排污口10个,超标率38.5%。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污口6个,超标率23.1%;氨氮和总磷超标排污口均为5个,超标率均为19.2%。超标排污口分布在郊区(6个)、平定县(4个)。
长治市监测排污口91个,超标排污口3个,超标率3.3%。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总磷超标排污口均为2个,超标率均为2.2%;氨氮超标排污口3个,超标率3.3%。超标排污口分布在壶关县(2个)、潞州区(1个)。
晋城市监测排污口95个,超标排污口9个,超标率9.5%。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污口4个,超标率4.2%;氨氮超标排污口8个,超标率8.4%;总磷超标排污口5个,超标率5.3%。超标排污口分布在泽州县(4个)、陵川县(2个)、城区(1个)、高平市(1个)、阳城县(1个)。
运城市监测排污口12个,超标排污口1个,超标率8.3%。其中总磷超标排污口1个,超标率8.3%。超标排污口在河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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