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关于万荣县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吨高纯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编辑时间:2022-05-11      来源:

晋环审批函2022〕133

关于万荣县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吨

高纯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万荣县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年产30吨高纯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申请》(万红星字202105号)、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关于万荣县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吨高纯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报告》(晋环服务〔20227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万荣县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吨高纯砷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运城市万荣县皇甫工业园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两条自动化高纯砷生产线等主体工程及配套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5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45.2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万荣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万荣县皇甫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3-2030《关于<万荣县皇甫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晋环函〔2014〕1477号)。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该项目安全准入进行了联合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省生态环境厅以《关于对<万荣县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吨高纯砷生产线建设项目>重金属总量备案的复函》(晋环固体函〔2020〕674号),明确该项目不属于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不需要申请重金属排放总量。依据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评估报告(晋环服务〔20227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实施不会对当地区域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每日洒水,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露天堆放的散状物料实施全覆盖。施工物料采用清洁能源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的封闭厢式车辆运输,严格控制车速,运输公路全部进行硬化,加强工业场地扬尘控制。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升华、化、初馏、一级精馏、二级精馏还原工序产生的含砷废气,以及包装真空废气采用三级碱液喷淋塔工艺处理上述工序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升华工序入料前、出料后破碎作业和包装前破碎作业均在车间内设置的密闭手套箱内进行。氯气储罐及缓冲罐严格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压力容器,定期检查缓冲罐泄压阀,确保设备密闭性。厂界无组织及其化合物氯气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物料混合或地面洒水抑尘,不得外排。运营期升华鼓泡废水防护用具洗涤废水洁净车间清洗废水通过设置的专用管道排入含砷废水收集池,与喷淋塔喷淋废水一并进入含砷废水处理站处理包装瓶清洗废水回用于循环冷却水池补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排入碱液配制池,回用于碱液配制。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碱液配制池,回用于碱液配制。初期雨水中含有微量的砷和固体物,经细砂过滤器过滤后,送碱液配制池用于配制碱液用水。

本项目配套建设110m3/d含砷废水处采用“化学沉淀+深度处置”处理工艺,深度处置采用MVR蒸发器,MVR蒸发器冷凝水用于碱液池配制碱液和循环冷却水池补水,产生的盐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建设124m3碱液配制池,配制后碱液用于含砷废气处理系统喷淋塔喷淋液。  

严格落实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建设1座500m3事故水池,1座1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事故状态下全厂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再送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回用不外排。项目厂界外自行建设1座500m3的事故水池作为三级防控措施,同时万荣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须按承诺,落实《万荣县皇甫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加快配套建设园区污水处理站和集中事故池,健全开发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杜绝事故状态下废水外排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开发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未建设完成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砷渣、精馏残液、废弃手套、废石英舟、含砷废水处理沉渣、废喷淋塔填料、废盐、废机油、废包装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周期不得超过30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废活性炭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高噪声设备如空压机、风机等采用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对泵类等因转动辐射产生噪声的设备,采用减振和隔振措施,安装隔振机座、弹簧减震器等,设备与管道应采用橡胶材料等软性连接,避免用钢性接头,严格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要求,对砷提纯车间、深度处理车间、吸收池、事故水池、含砷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污水处理站、含砷废水处理站、地下废水收集管线、氯气库、原料库房、成品库等重点污染防治区,氢气库、氮气库、配电室、水泵房、消防水池、循环冷却水池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环评报告书通过计算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区域为厂界50米的区域,此防护区域内居民聚集区。下步,你公司要配合万荣县政府做好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不得新建住宅、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我厅委托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2328  

抄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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