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关于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新增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编辑时间:2023-12-13      来源:

晋环审批函2023500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你医院报送的《关于新增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请示》(院函字〔2023〕10号)、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关于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新增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报告》(晋环研〔2023〕124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你医院拟在院内影像楼一层北侧建设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5.92E+6Bq,使用核素18F;使用1台类射线装置PET-CT机(管电压140kV,管电流833mA);使用3枚类放射源68Ge(1枚活度为9.25E+7Bq2枚活度为4.63E+7Bq),用于PET-CT机校准。

根据《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新增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评估报告》结论,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我厅原则同意你医院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使用场所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按规范设置监测、报警、工作指示、安全联锁、门禁系统、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划定辐射工作场所控制区和监督区,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

(二)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岗位责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操作规程,定期开展个人剂量、工作场所环境辐射水平监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三)加强放射性废气、废液和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场所设置2套独立的排风系统,放射性废气经活性炭过滤装置过滤后引至本建筑屋顶排放;设置1组衰变池用于收集放射性废液,衰变池由2个污泥池和3个衰变槽组成,总有效容积9.9m3,放射性废液暂存衰变后排入医院污水管网;退役放射源返回原生产厂家或送交山西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等有资质单位收贮,其它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在放射性废物铅桶内,存放到放废间内暂存超过30天,经检测达标后作为医疗废物处置。

(四)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新增操作人员要参加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内容、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有关要求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四、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我厅委托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杏花岭分局负责对你院辐射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六、你医院应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杏花岭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122

  抄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杏花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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