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加工升级提标改造项目(改质沥青及炭黑装置技术改造)

编辑时间:2022-03-31     

项目名称: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加工升级提标改造项目(改质沥青及炭黑装置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 临汾市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拟批准日期: 2022-3-31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临汾市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赵城煤焦化深加工园山焦组团内,主要拆除现有3×5万t/a沥青加工装置,改造为16万吨/年塔式改质沥青生产装置、两条3万t/a硬质炭黑生产线及炭黑配套的45t/h尾气锅炉脱硫脱硝提标改造。项目总投资193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29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改质沥青管式炉废气燃用净化后的焦炉煤气,采用“低氮燃烧器+SCR脱硝”处理后达标排放。炭黑尾气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石灰石-石膏法脱硫+除雾+湿式静电除尘”处理装置,干燥机烟气经SCR脱硝处理后和排气袋滤器废气汇合并入炭黑尾气锅炉烟气处理装置处理。脱硫剂石灰石粉仓废气采用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闪蒸塔不凝气送真空泵入口,循环塔不凝气、滞留塔不凝气、Ⅱ蒽油缓冲罐不凝气与真空泵尾气一起送管式炉燃烧;液体沥青槽的烟气、沥青装车的废气收集后经洗油洗涤后送管式炉焚烧,炭黑原料油罐废气经收集后送尾气燃烧炉燃烧;再处理袋滤器废气送锅炉配风。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改质沥青装置产生的蒸汽冷凝液和浊循环水系统排水,用于沥青成型装置。炭黑装置废水锅炉排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水、蒸汽冷凝液回用于炭黑装置用于急冷和造粒用水;烟气脱硫废水送脱硫废水处理装置,经还原沉淀、澄清、中和、砂滤处理后部分回用于脱硫系统作补水,部分送山焦股份浓盐水提盐装置处理;湿电除尘冲洗水返回脱硫吸收塔浆液槽内循环利用;地坪冲洗水和生活污水送焦化厂一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全厂废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沥青油渣和炭黑原料油过滤产生的过滤油渣送焦化厂掺煤炼焦;各袋滤器产生的废滤袋、烟气脱硝的废催化剂、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暂存于甲醇厂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脱硫渣和脱硫石膏送临汾山水水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炭黑反应炉更换的废耐火砖送洪洞县民生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园区统一收集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布置应结合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较大功率的风机、泵类等设备,集中布置于室内或设置隔音操作室;对锅炉排汽口,采用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应急响应”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按照《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炭黑厂原料油罐区、初期雨水收集池、脱硫废水处理站、液体改质沥青罐和氨水罐为重点防渗区,炭黑生产装置区和库区、炭黑尾气锅炉脱硫脱硝装置区、改质沥青生产装置区、沥青产品库为一般防渗区。设置7口地下水监测井,并开展定期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周围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