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河津市龙门炭黑有限公司特种炭黑建设项目

编辑时间:2022-06-24     

项目名称: 河津市龙门炭黑有限公司特种炭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运城市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 河津市龙门炭黑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山西大地晋新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拟批准日期: 2022-6-24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运城市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煤电铝材一体化产业园现有厂区内,以蒽油以及焦化副产焦炉煤气为原料生产特种炭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两条5000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等主体工程及配套的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18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定期洒水,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露天堆放的散状物料实施全覆盖。施工物料采用清洁能源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的封闭厢式车辆运输,加强工业场地扬尘控制。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原料油罐区和卸油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引风机送至阻火器后进入炭黑尾气锅炉燃烧处置。炭黑尾气锅炉烟气采用“SCR脱硝+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工艺。收集袋滤器以及再处理袋滤器废气采用高效脉冲收集袋滤器收尘处理。氨水罐废气设置废气吸收塔处理,吸收介质为脱盐水。食堂油烟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物料混合或地面洒水抑尘,不得外排。运营期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尾气锅炉及余热锅炉排污水等收集后回用于现有工程炭黑线急冷用水补水;生产装置区地面冲洗废水、生活化验污水、尾气锅炉烟气脱硫废水通过现有污水池收集后经管网送禹门口焦化公司污水处理站酚氰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本项目生产废水依托禹门口焦化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不得用于湿熄焦。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处置,脱硫石膏送建材厂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滤袋更换后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直接转运处置,不在厂内暂存;脱硝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平面布置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各种风机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器、减振基础等降噪措施;对各种泵类采取隔声罩、减振基础、弹性连接等降噪措施;对空压机、鼓风机等较大功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消声器降噪等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照《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粗搜,原料油罐区及卸油区、地下污水管道、事故废水管线区、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等作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装置区、脱硫脱硝装置区、地上废水收集管线区、事故水池等作为一般防渗区。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并开展定期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地下水环境敏感区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