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简介

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接、协调工作,组织协调省委、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工作。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监察政策、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公务活动,组织协调和指导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工作,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中跨区域、流域问题的处理。牵头承办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约谈、问责等事项。承担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351-637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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