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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扬公示 | “十三五”期间全省环保设施开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编辑时间:2021-05-28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通知》(晋环宣〔2018〕131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荐优秀环保设施开放先进典型单位的通知》精神,为树立典型、表扬先进,经认真研究,拟对“十三五”期间全省环保设施开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至6月3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与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51-6371096。


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2021年5月27日



附件:全省环保设施开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一、先进单位


1.太原市生态环境局

2.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3.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4.运城市生态环境局

5.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6.山西省晋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7.山西省临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8.山西省运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9.太原市城南污水处理厂

10.晋中市环腾特种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11.山西正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12.临汾润宇水务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


1.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高晓乾

2.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夏国辉

3.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范晓周

4.太原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齐伟

5.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王梅

6.临汾市环境应急与环境投诉受理中心 梁虹

7.运城市生态环境宣教中心 李晓霞

8.山西省晋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张丽丽

9.山西省临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行文军

10.山西省运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王肖娟

11.太原市城南污水处理厂 王丽娟

12.晋中市环腾特种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王钟海

13.山西省正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杨志宏

14.临汾润宇水务有限公司 霍强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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