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水环境

2020年4月全省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测情况

编辑时间:2020-06-18     

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Ⅴ类水质标准评价,4月份所测291个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中超标排污口为127个,超标率为43.6%。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污口109个,超标率为37.5%;氨氮超标排污口100个,超标率为34.4%;总磷超标排污口107个,超标率为36.8%

忻州市监测排污口10个超标排污口1个,超标率为10.0%超标指标为氨氮。超标排污口在宁武县。

太原市监测排污口77个,超标排污口53个,超标率为68.8%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超标排污口均为37个,超标率均为48.1%;总磷超标排污口38个,超标率为49.4%。超标排污口分布在清徐县(16个)、古交市(13个)、小店区(8个)、尖草坪区(5个)、杏花岭区(4个)、晋源区(4个)、阳曲县(2个)、不锈钢园区(1个)。

吕梁市监测排污口72个,超标排污口25个,超标率为34.7%。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污口25个,超标率为34.7%;氨氮、总磷超标排污口均为23个,超标率均为31.9%。超标排污口分布在孝义市(18个)、文水县(5个)、交口县(2个)。

晋中市监测排污口96个,超标排污口为38个,超标率为39.6%。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污口38个,超标率为39.6%;氨氮、总磷超标排污口均为37个,超标率均为38.5%超标排污口分布在介休市(22个)、寿阳县(5个)、榆次区(4个)、平遥县(4个)、太谷县(2个)、灵石县(1个)。

临汾市监测排污口18个,超标排污口8个,超标率为44.4%其中化学需氧量、总磷超标排污口均为7个,超标率均为38.9%。超标排污口分布在乡宁县(3个)、霍州市(2个)、洪洞县(1个)、尧都区(1个)、翼城县(1个)。

运城市监测排污口18个,超标排污口2个,超标率为11.1%。2个排污口三项监测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均超标,超标率均为11.1%。超标排污口分布在河津市(1个)、稷山县(1个)。

 

附表:2020年4月山西省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超标监测数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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