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3.0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及配套选煤厂项目

编辑时间:2024-01-09     

项目名称: 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3.0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及配套选煤厂项目
建设地点: 临汾乡宁 建设单位: 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机构: 山西蓝盛益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批准日期: 2024-1-9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晋中煤炭基地乡宁矿区,行政区划属乡宁县西坡镇、西交口乡、枣岭乡管辖。矿区面积24.8145km2,批采煤层为2-12号煤层,由于7、10、12号煤层平均硫份大于3%,属于禁止开采煤层,因此,目前仅开采2、3号煤层。2、3号煤层剩余可采储量9316.43万t,矿井剩余服务年限为23.9a,其中,2号煤层服务年限18.6a,3号煤层服务年限5.3a。原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3〕239号文对3.0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及配套选煤厂项目环评进行批复,以环审〔2015〕168号文对3.0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及配套选煤厂项目矸石场变更环评进行批复,以环验〔2017〕2号文出具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快生态保护与生态监测。按照《山西省晋中煤炭基地乡宁矿区总体规划(修改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环审〔2023〕90号)及《后评价报告书》要求,对井田范围内村庄、城镇开发边界、文物、道路、企业、输变电线路塔基、工业场地等地面各建(构)筑物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并进行长期观测,发现沉陷、裂缝等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确保不对上述敏感点造成影响。

(二)继续开展地下水监测计划,建立观测台账。应严格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优化方案,加强对水位、水质的跟踪监测,并建立观测台账;定期调查居民饮水现状,按照“饮用水专项应急预案”解决受影响村民吃水问题,同时在开采过程中应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并加强对奥灰岩溶水水位进行长期跟踪监测,确保奥灰岩溶水不受煤层开采影响。

(三)加强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你公司应强化大气、生产、生活废(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长期稳定达标,废水长期稳定达标,任何废水不得外排。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长期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