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试点建设
编辑时间:2025-06-03 来源:应对气候变化处
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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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9/2025-02932 | ||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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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厅内动态 | ||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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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化处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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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
标 题: |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试点建设 |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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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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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
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均对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加强行业碳管控和企业碳管理作出安排部署。《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要求“重点用能单位要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动构建内部碳排放管理体系,推进节能降碳”。2025年3月,生态环境部26日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标志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次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山西行动,积极探索加强行业碳管控和企业碳管理的有效路径,推进重点行业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近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试点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通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火电、水泥、钢铁、铝冶炼等纳入全国碳市场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的企业,开展碳排放管理体系试点工作,推动构建企业内部碳排放管理体系。
《试点通知》对试点目标、试点申报条件、试点任务、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试点通知》的发布将引导重点行业企业积极探索建立内部碳排放管理体系,通过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碳排放相关设施、环节、排放源、排放活动等加强管理,有效控制碳排放水平,降低碳排放强度,为推动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探索有效可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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