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襄垣钰鑫振兴农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糠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编辑时间:2023-02-23      来源:

晋环审批函202340

襄垣钰鑫振兴农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襄垣钰鑫振兴农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糠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申请》(襄钰鑫字〔2022〕20号)、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关于襄垣钰鑫振兴农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糠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报告》(晋环研〔2022〕31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襄垣钰鑫振兴农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糠醛项目位于长治市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富阳园区,主要建设一条糠醛生产线等主体工程,同时配套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75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襄垣县县城总体规划(2012-2030》、《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晋环函〔2021〕116号)。依据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关于襄垣钰鑫振兴农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糠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报告》(晋环研〔2022〕31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区域削减方案后,项目实施对当地区域环境质量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每日洒水,工地周边设置围挡,露天堆放的散状物料实施全覆盖。施工物料采用清洁能源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的封闭厢式车辆运输,严格控制车速,运输道路全部进行硬化,加强场地扬尘控制。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粉碎车间滚动筛和破碎机全封闭,各上料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配酸拌酸废气硫酸储罐大小呼吸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碱喷淋塔处理;水解车间水解釜加料排渣废气糠醛储罐大小呼吸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糠醛渣棚废气、废水收集池废气采用风机收集,与精制车间中间罐、计量罐、冷凝器、真空泵等废气一并通用管道进泄压房后送至有机废气处理系统,采用“碱液洗涤+脱水+分子筛循环吸附+RCO炉催化燃烧”处理工艺,颗粒物甲醇丙酮排放须满足《糠醛工业污染物控制要求》(DB22/T426-2016)表4糠醛工业企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山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治理方案》晋气防办〔2017〕32号标准限值要求,硫酸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甲醇、丙酮排放须满足《糠醛工业污染物控制要求》(DB22/T426-2016)表4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山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治理方案》晋气防办〔2017〕32号标准限值要求,硫酸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物料混合或地面洒水抑尘,不得外排。运营期醋酸钠提取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软化水系统排水、碱液喷淋塔排水、冲洗废水进入废水收集池,部分回用于配酸,其余进入废水蒸发器,产生的二次蒸汽回用于水解工序,不外排。水解反应生成水一部分随糠醛渣排出,另一部分经冷凝后随原液进入初馏工段,不外排。生活污水送山西金烨焦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山西金烨焦化有限公司循环水系统补充水,不外排。

项目厂址距浊漳西源466米,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及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按环评要求新建1座6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和1座1200m3事故水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别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再送金烨焦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须按照承诺,落实《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加快开发区4000 m3事故水池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健全开发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杜绝事故状态下废水外排对浊漳西源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开发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未建设完成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筛分渣质、糠醛废渣和除尘灰应结合山西七一华富生物发电有限公司运行情况和消纳能力,合理外售作为锅炉燃料使用糠醛渣暂存周期不得超过24小时,若特殊情况无法正常转运,需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和备用处置方案,确保糠醛渣妥善处置利用。回收塔醛泥、废水蒸发器残渣、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离子交换树脂、脱轻塔轻组分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定期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高噪声设备空压机、风机、泵类等采取隔声罩、基础减震、厂房吸声、弹性连接降噪等措施;对水解釜放空及放渣口采取隔声、减振、密闭放渣、坡度削减等降噪措施;设备与地面连接处要采用减振基础或弹性软连接的减振装置,以减少振动和设备噪声的传播,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位于辛安泉域范围内,水环境较敏感,须按照省水利厅《关于襄垣钰鑫振兴农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糠醛项目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资源决〔2022〕530号)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相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危废暂存间、废水收集池、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破碎车间、水解车间、精制车间、废水蒸发车间、硫酸罐区、糠醛罐区等作为重点防渗区,玉米芯棚、糠醛渣棚库、糠醛装卸区、机修间、配电室等作为一般防渗区。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辛安泉域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区域替代削减方案,为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42吨/年、VOCs 3.47吨/年。按照倍量削减要求,襄垣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襄垣钰鑫振兴农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糠醛项目污染物削减方案审核意见的函》(襄政函〔2022〕20号),将襄垣县鑫芳洗煤有限责任公司筛分改造、长治市欣雅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襄垣分公司、襄垣县顺奥汽车服务中心、襄垣县顺驰汽车维修服务部涉及VOCs排放设备改造腾出的削减量作为该项目区域污染物总量削减来源。襄垣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承诺负责各削减措施在项目投运前落实到位,否则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及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六、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必须将环境保护设施同主体工程一体纳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相关行业企业监管部门审查批准。项目建成,应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我厅委托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查及日常监督管理作。

八、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查。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323

抄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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