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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开展排污许可标杆创建活动,推动企业迈过“生存线”,达到“发展线”

编辑时间:2024-02-02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提高全市排污许可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增强排污许可管理意识、规范排污行为,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在推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中,精心谋划,有序实施,在全省首家开展了争创排污许可标杆活动,推动企业迈过“生存线”,达到“发展线”,不遗余力走好绿色低碳发展之路。争创标杆活动围绕“定标、知标、提标、核标”四个环节,已有第一批146家排污单位成为全市排污许可标杆企业。

一、科学制定标准,营造公平公正的创建环境。

争创排污许可标杆活动开展前,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汲取兄弟省市先进经验,结合晋中市排污单位行业特征,充分研究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要点、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重点等审批和监管要求,印发了《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争创排污许可标杆活动的通知》。从企业环保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证填报质量、企业现场环保设施建设、证后守法、环境守法五方面21项内容明确标杆企业认定评分标准,为争创活动营造了公平公正的氛围。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共创共建的浓厚氛围。

在争创标杆活动中,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将宣传发动工作贯穿始终。采取网站公示、现场宣传、送政策入企等多种方式,将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政策红利第一时间传递到排污单位。让排污单位真正认识到标杆创建不是面子工程,既是企业自身提高生态环保管理水平现代化的需要,更是提升整个晋中市排污许可“一证式”环境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三、强化纾困惠企,营造赶学比超的创建势头。

在活动推进过程中,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将“纾困”作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积极帮助排污单位提高争创信心,解决创建难题。一是建立领导包联帮扶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党组(班子)成员每人帮扶两到三个县(市、区)的排污单位,下沉基层,深入一线,了解症结,会商解决,提高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建立答疑机制和渠道。组织“送政策入企”活动,结合实际案例“把脉问诊”“零距离”指导排污单位对照标杆企业认定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市级对县级、县级对排污单位层层开展培训,比如有的县区采取了集中培训的模式,有的县区采取逐企入户+现场指导的方式等。三是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坚持有序推进,每月调度各(市、区)创建情况,收集问题和难点,采取推进会、集体研究等方式,找到破解难题的方法和途径。

四、严格精简审核,营造政策红利的释放空间。

在创建活动中,市县两级既要严格审查,又体现 “放管服”要求,在资料准备、现场核查等工作中,简化、高效,落实好廉洁有关要求。县级初审过程中,精简企业提交资料内容,排污许可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资料,无需企业重复提供;在现场核查过程中,严格落实廉洁政策,并将现场核查与排污许可证核发现场检查、日常执法等工作相结合,减少入企频次。县级审核阶段结束后,向市级提交初审结果及汇总材料,无需向市级提交企业申报资料。市级组织对县级上报的初审结果进行科室会审及抽查后,最终评审结果经公示,向社会公开发布。认定为标杆企业的146家排污单位,现已通报公布;执法部门将标杆企业纳入执法白名单,减少现场执法频次;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定时优先给予政策考虑。

争创排污许可标杆活动是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排污许可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在全市率先打造一批标杆企业,以点带面,以一带多,带动、帮助更多的企业提升“一证式”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从而促进生态环保管理水平现代化,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多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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