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状况公报

2009年山西省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09年山西省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09年,在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省以污染减排为抓手,大力推进蓝天碧水工程,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经国家环境保护部核定,全年全省化学需氧量(COD)净减排1.44万吨,比2008年排放量下降4%,二氧化硫(SO2)净减排4.0万吨,比2008年排放量下降3.06%。省辖11个城市中,除太原市外,10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比上年增加2个。地表水环境质量继续好转,全省实际监测的102个地表水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同比增加13.9个百分点。城市声环境质量稳定,辐射环境保持天然本底水平。
    但是,我省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山西仍是全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比较严重的省份,生态环境脆弱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仍然突出。
二、水环境
(一)地表水水质状况
    2009年全省监测的海河、黄河两大水系的27条河流、102个断面中,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质优良(Ⅰ~Ⅲ类)的断面30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29.4%;轻度污染(Ⅳ类)的断面6个,占10.8%;中度污染(Ⅴ类)的断面6个,占5.9%;重度污染(劣Ⅴ类)的断面55个,占53.9%。(图1)

 
 
图1  2009年全省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图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有所好转,与2008年相比,全省监测的断面数减少1个。全省地表水符合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增加了14个,符合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数减少10个,符合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数不变;劣于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减少了5个。从各类水质断面数占监测断面总数的比例来看,水质优良的断面增加了13.9个百分点;受到污染的断面减少了13.9个百分点:其中重度污染的断面减少了4.4个百分点、中度污染的断面增加了0.1个百分点、轻度污染的断面减少了9.6个百分点(表1)。
 
 
表1                2009年全省地表水水质变化情况统计表
统计项目
断面数
占监测断面总数的比例
 
2009年
2008年
变化
2009年
2008年
变化
监测断面数
102
103
-1
 
 
 
污染断面
72
87
-15
70.6%
84.5%
-13.9%
其中
重度污染断面(劣Ⅴ类)
55
60
-5
53.9%
58.3%
-4.4%
中度污染断面(Ⅴ类)
6
6
0
5.9%
5.8%
0.1%
轻度污染断面(Ⅳ类)
11
21
-10
10.8%
20.4%
-9.6%
优良断面(Ⅰ-Ⅲ类)
30
16
14
29.4%
15.5%
13.9%
 
2009年度全省共有5个监测断面水质有继续恶化的趋势

 

                              图2  2009年全省水质恶化的主要控制断面示意图

 
汾河各断面水质情况
    2009年汾河共监测22个断面,其中忻州雷鸣寺断面符合Ⅰ类水质标准;忻州东寨桥断面符合Ⅲ类水质标准;忻州静乐桥、太原汾河水库出口、上兰3个断面符合Ⅳ类水质标准;其余17个断面均超过Ⅴ类水质标准。
(二)城市地下水水质状况
    2009年山西省地下水总体水质为良好。各城市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为:朔州市水质优良,太原、晋城、晋中、吕梁、长治、大同市水质良好,临汾、阳泉市水质较差。各城市地下水水质类别分布见表2。
表2                  2009年城市地下水综合评价结果
城市名称
太原
朔州
晋城
晋中
吕梁
长治
大同
阳泉
临汾
F2008
0.733
0.725
1.579
2.151
2.202
2.440
2.678
4.474
4.284
2009
1.198
0.725
1.580
2.146
2.159
1.657
2.495
4.461
4.274
级别
良好
优良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较差
较差
(三)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09年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总体水质达标率为82.3%。其中:大同、长治、晋城、朔州、忻州、晋中、运城、吕梁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太原市水质达标率为90.2%,临汾市、阳泉市水质达标率为0%。
    与2008年相比,2009年全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上升8.0个百分点。
(四)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
    2009年全省废水排放量为10.59亿吨,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6.62亿吨,工业废水排放量3.97亿吨,生活污水所占比重为62.51%。工业废水排放量居前五位的依次是:运城、晋城、大同、临汾、吕梁,五城市排放量占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的65.50%;工业废水排放量大的行业依次是:煤炭采选、化工、焦化、造纸、冶金,五行业排放量占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的75.22%。
    全省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4.44万吨,较2008年下降4.02%。化学需氧量排放居前五位的城市依次是运城、大同、忻州、临汾、吕梁,五市排放量占全省排放量的67.37%;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大的行业依次是:化工、造纸、焦化、食品饮料、煤炭采选,五行业排放量占全省工业排放量的76.84%。
(五)措施与行动
    饮用水源保护
    各市县全部完成了城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及上报工作,并由省人民政府依法进行了批复。省环保厅与省监察厅联合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污染源集中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各市对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进行了全面清理,取缔一级保护区内排污企业29个,拆除排污设施37台(套),确保了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2009年全省续建的43个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新开工建设了28个污水处理厂。截至2009年年底,全省共建成104个污水处理厂,形成265.49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9%,其中,11个重点城市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70.76%。
三、气环境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09年省辖城市环境空气污染仍属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为主要污染物的煤烟型污染。三项主要污染物污染负荷最大的为可吸入颗粒物,占42.6%;其次为二氧化硫,占42.5%;再次为二氧化氮,占14.9%(图3)。

 
图3  山西省2009年省辖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物污染负荷比较图
 
    2009年11个省辖城市中, 1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分别为: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临汾、运城、忻州、晋中、吕梁;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三级。
以2009年省辖城市综合污染指数表征环境空气污染程度,由重到轻排序依次为:太原、吕梁、晋中、晋城、阳泉、朔州、大同、临汾、运城、长治、忻州(表3、图4)。
表3         省辖城市 2009年环境空气污染指数与2008年比较表
序号
年度
2008年
2009年
2009年与2008年比较变化率%
污染物
PM10污染指数
SO2污染指数
NO2污染指数
综合污染指数
由重到轻名次
PM10污染指数
SO2污染指数
NO2污染指数
综合污染指数
由重到轻名次
城市
1
太原
0.94
1.22
0.26
2.42
2
1.06
1.25
0.28
2.59
1
7.0
2
大同
1.01
1.27
0.42
2.70
1
0.77
0.65
0.33
1.75
7
-35.2
3
阳泉
0.71
0.93
0.38
2.02
6
0.72
0.77
0.31
1.80
5
-10.9
4
长治
0.90
0.45
0.41
1.76
11
0.76
0.47
0.33
1.55
10
-11.9
5
晋城
0.77
0.87
0.38
2.01
7
0.69
0.82
0.34
1.84
4
-8.5
6
朔州
0.95
1.27
0.20
2.42
3
0.73
0.83
0.19
1.75
6
-27.7
7
临汾
0.85
0.83
0.33
2.01
8
0.85
0.63
0.24
1.72
8
-14.4
8
运城
0.82
0.98
0.18
1.98
9
0.72
0.73
0.23
1.68
9
-15.2
9
忻州
0.75
0.67
0.36
1.78
10
0.62
0.62
0.24
1.47
11
-17.4
10
晋中
0.88
0.97
0.27
2.12
4
0.80
0.78
0.26
1.85
3
-12.7
11
吕梁
0.76
0.98
0.30
2.04
5
0.73
0.88
0.25
1.86
2
-8.8
图4  山西省2009年省辖城市环境空气综合

污染指数排序
    与2008年相比,省辖城市整体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大同、阳泉、长治、朔州、临汾、运城、忻州、晋中8城市综合污染指数呈下降趋势,降幅在10.9-35.2%之间,占省辖城市的72.7%,太原、晋城、吕梁综合污染指数变化不大(变化幅度小于10.0%)(图5)。

图5  山西省省辖城市2009年与2008年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对比图
(二)主要气污染物排放量
    山西省2009年SO2排放量126.84万吨,较2008年净削减量为4.0万吨,削减率3.06%,较2005年相比下降16.34%,完成“十一五”削减目标的116.6%。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居前五位的城市依次是:运城、朔州、大同、长治、阳泉,五城市排放量占全省的53.68%;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大的行业依次是:电力、冶金、焦化,三个行业占全省工业排放量的82.38%,其中,电力行业占54.60%。
(三)措施和行动
    全省组织实施了116个二氧化硫减排项目,燃煤电厂脱硫效率达到95%以上;推进焦化企业焦炉煤气脱硫,85%以上的焦化企业完成煤气脱硫设施建设,脱硫效率达到98%以上;对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59家焦化、化工企业的266台(套)设施实施了末位淘汰。
四、声环境
    城市功能区噪声状况.按照声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分为重度污染、中度污染、轻度污染、较好和好5个声环境质量等级。根据监测结果统计,全省无重度污染、中度污染、好的城市,轻度污染的城市为晋城和吕梁2个城市,占18.18%;较好的城市有: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朔州、晋中、运城、忻州和临汾9个城市,占81.82%(图6)。


图6  全省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分级统计图
 
    按照声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定,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分为重度污染、中度污染、轻度污染、较好和好5个声环境质量等级。全省无重度污染和中度污染的城市;轻度污染和较好各有1个城市,分别为吕梁和大同,各占9.09%;好的城市有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朔州、晋中、运城、忻州和临汾9个城市, 占81.82%(图7)。

图7  全省道路交通噪声质量分级统计图
五、工业固体废物
(一)状况
    2009年,山西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4742.85万吨,比2008年减少9.07%;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141.57万吨,比2008年减少39.08%。
(二)措施与行动
    省辖11个城市全部建成投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其中太原、大同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11个重点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达到87.09%。
    2009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8955.80万吨,比2008年减少2.80%;综合利用率为60.11%,比2008年上升3.28个百分点;处置量为5099.44万吨,比2008年减少13.84%。
六、辐射环境
(一)状况
    全省放射源使用单位553家,使用放射源数量达3214枚,电离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本底水平,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和放射性废物库运行全年无事故,电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但随着核与辐射技术应用的快速发展,辐射安全监管形势更加严峻。
(二)措施与行动
    2009年全省清查出没有申报的单位9家、27枚放射源。对32家用源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决定,核发和补办许可证174家。转让审查放射性同位素159家338枚,办理放射源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24家31枚放射源,大力实施监测,为1001人颁发了辐射工作人员上岗证。
七、自然生态环境
(一)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全省共建成自然保护区46个,其中,国家级5个,省级4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108.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0%;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4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2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54个,省级生态文明村747个,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国家级生态村3个,规模化畜禽养殖示范点50处,生态示范矿井104个。
    启动了2+10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程,实施了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程,汾河的生态环境功能得到初步恢复,太原西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初见成效。全省在役和退役矸石山全面启动灭火工程,阳泉市27座矸石山已全部完成灭火并进行了生态恢复。煤炭企业利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开始启动本企业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二)生物多样性现状
    地形、地貌、气候、土壤的复杂多样,造就了我省生物种类的多样性。据调查,全省共有野生动植物种类2602种,野生维管束植物2121种,野生脊椎动物481种。
八、环境保护专栏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009年全省共淘汰小钢铁676万吨、小水泥210万吨、小火电108万千瓦、电石23万吨、铁合金6万吨,对59家企业的266台套设施实施关停淘汰;将排污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前置条件,省环保厅否决了不符合总量置换的31个新增项目;对196家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从生产全过程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全省2009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4.44万吨,较2008年净削减量为1.44万吨,削减比例4%,较2005年减排11.0%,完成“十一五”削减目标的83.5%;SO2排放量126.84万吨,较2008年净削减量为4.0万吨,削减率3.06%,较2005年相比下降16.34%,完成“十一五”削减目标的116.6%。
■ 蓝天碧水工程
    蓝天碧水工程范围内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较2008年新增7个县(市),蓝天碧水工程范围内的32个县(市)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65.78%。蓝天碧水工程范围内的阳曲、清徐、代县、原平、介休、平定、侯马、夏县、孝义9个县(市)已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32个县(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达到19.7%,比2008年提高10.13个百分点。蓝天碧水工程范围的11个重点城市和32个县(市)全部实施了集中供热,集中供热率平均达到78%,比2008年提高14.83个百分点;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平均达到90.36%,比2008年提高2.73个百分点。11个重点城市和32个县(市)的绿化覆盖率分别比2008年提高0.1和4.67个百分点,气化率分别比2008年提高2.54和9.18个百分点。
■ 环保规划与投入
    积极开展了山西省“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实施与体系创新研究、“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与指标体系设计研究。
    全省环保投入大幅增加。2009年山西省环保投入228.9亿元,其中工业污染源治理和建成投产“三同时”项目环保投资93.5亿元,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燃气工程建设、供热工程建设、垃圾处理工程建设等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35.4亿元。2009年全省环保能力建设省级投入9198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系统监察执法能力、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汾河流域市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等内容的建设。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2009年全省环保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3540个,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533个,环境影响报告表1353个,环境影响
    登记表1654个,共组织完成了11个规划、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对高耗能、高排放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严格控制,仅省本级就否决了36个“两高一资”和不符合环境准入要求项目,涉及投资45.6亿元;
    省环保厅全年审批试生产项目71个;审批竣工验收项目143个,同比增加38%。对100个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69个刚投入试生产的建设项目,下达限期验收计划;对长期试生产不进行竣工验收的85个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严肃查处。
■ 环境执法
    持续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2008年7月以来开工建设投运的建设项目、造纸行业达标排放情况、钢铁行业、涉砷行业开展了专项检查;对“两高一资”行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开展了集中整治;开展国庆期间环保“北京护城河”工程专项检查和重金属行业专项排查。集中查处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妥善处置了“9.20”灵丘县108国道独峪乡段煤焦油泄漏事件等突发环境事件4起。全省征收排污费16.8亿元,征收总额名列全国第一。
污染源在线监控
    截止2009年底,我省已投资57828万元,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12个(省级1个,市级11个),在829家企业安装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其中废气污染源676个,废水污染源315个,污水处理厂73个。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2009年,我省参加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城市22个,按得分高低排序,其中,11个地级城市分别是:长治、晋城、忻州、阳泉、临汾、晋中、朔州、运城、太原、大同、吕梁;11个县级城市分别是:侯马、孝义、潞城、介休、古交、原平、高平、河津、永济、霍州、汾阳。
    同2008年度相比,22个城市二级及二级以上天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区域噪声平均值、交通噪声平均值、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集中供热率、气化率、公众对城市环保满意度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
    认真执行《山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山西省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处分暂行办法》,将环保工作作为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考核、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问责制、奖惩制和一票否决制。2009年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定的环保目标责任书共考核指标251项,其中全部完成151项,部分完成89项,未完成11项。
■ 环保科技、标准和环保产业
    向国家环保部组织申报了环境科学技术奖励项目,获得一个三等奖;向山西省科技厅申报了科学技术奖励项目,获得一个三等奖。组织开展我省环境保护标准、技术规范的制订工作。积极开展环保设施运营资质单位的资格审查,目前具备资质的有24家单位;加强对清洁生产服务机构的审核,目前全省有66家从事清洁生产服务的机构。
■ 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全省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省厅局域网络系统运行正常。完成了《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电子政务系统》的顺利升级和平稳过渡。开发完成并投入使用了《山西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电子审批与监察系统》(含17项行政许可项目)。完成了《山西环境保护网》的改版升级。完成了世行贷款项目“山西省大气污染综合控制项目”研究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展了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工作。
■ 环境信访
    环境信访工作成效明显。2009年全省环保来信、来电、来访5792件,其中,来信、来电5547件,处理5497件,处理率99%;来访245件,共400人次,处理237件,处理率97%。
■ 机构队伍建设
    在2009年政府机构改革中,全省环境保护机构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列入政府组成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得到强化。省环保厅增设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环境监测处和环境督察处等3个内设机构,成立了山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截止2009年底,全省县级以上共设置各类环保机构531个(省级16个,市级96个,县级419个)。全省环保系统人员编制总数7623人,其中行政编制1191人,事业编制6330人,其他编制102人,年末实有人数10859人。
■ 环境宣传教育 
    开展了生态汾河大型公益宣传系列活动。全省环保系统共组织新闻发布会50多场,组织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活动40多次,省级以上主要媒体宣传山西环保的新闻报道达10000多篇(次),各大网站发布新闻信息400余万字。人民日报、新华社、人民网、新华网、中央电视台、中国经济时报、中国环境报、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等新闻媒体大篇幅、大气派地报道了山西环境保护取得的成就。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环境教育培训活动。
■ 国际交流与合作
    省环保厅与日本埼玉县签署了“山西省-埼玉县环保技术交流协议书”。全面启动了“山西省大气污染(PM)综合控制”世行贷款项目前期研究课题。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项目进展顺利,我省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发展。省环保厅全年共有10人次出国出境学习、研修。

文章编辑: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