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状况公报

2014年山西省环境状况公报

编辑时间:2015-06-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关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14年山西省环境状况公报》。


概   述

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兴晋富民的总体部署,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2014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20.82万吨,较2013年下降3.76%;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06.99万吨,较2013年下降7.6%;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44.13万吨,较2013年下降4.33%;氨氮排放总量5.37万吨,较2013年下降3.01%。

与2013年相比,全省大气环境质量保持稳中有升,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上升6.1%,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下降3.4%、16.9%,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基本持平。全省地表水水质属中度污染,在监测的96个省控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占47.9%,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重度污染(劣类)断面占25.0%,同比下降7.0个百分点。与2013年相比,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有所改善。2014年全省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86.0%,与上年相比下降3.6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为70.1%,与上年相比下降0.7个百分点。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安全稳定。

但是,山西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我省仍是全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的省份,生态环境脆弱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环保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维护环境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任重而道远。


环境质量状况

一、大气环境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14年,11个地级市达标天数平均为222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63.3%。11个地级市中,大同、吕梁、朔州、晋中、临汾、长治6市达标天数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占地级市的54.5%。11个地级市达标天数比例排序见图1。

    11个地级市重污染天数平均为32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8.8%11个地级市中,有6个城市重污染天数比例达10%以上,占地级市的54.5%11个地级市重污染天数比例排序见图2

    按照环保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2014]64号)统计,201411个地级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为:阳泉、太原、晋城、忻州、运城、晋中、长治、吕梁、朔州、临汾、大同(图3)。

11个地级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65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114微克/立方米、64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上升6.1%,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下降3.4%16.9%,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基本持平(图4)。

二、水环境

(一)地表水水质

2014年全省地表水水质属中度污染。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监测的96个省控断面中,水质优良(类)的断面46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47.9%,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重度污染(劣类)的断面24个,占25.0%,同比下降7.0个百分点(图5)。与2013年相比,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有所改善。

5   2014年全省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图

      

(二)城市地下水水质

20149个地级市共监测55眼井,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进行评价,地下水总体水质为良好。其中:吕梁、朔州、晋中3市水质优良,太原、晋城、长治、大同4市水质良好,临汾水质较好,阳泉水质较差。与2013年相比,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三)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

201411个地级市共监测2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总体水质达标率为87.4%。其中:太原、大同、长治、晋城、朔州、忻州、晋中、运城、吕梁9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临汾、阳泉2市水质达标率为0%。与2013年相比,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三、声环境

(一)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2014年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0dB(A),与2013年相比上升0.1dB(A),声环境质量为二级。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进行评价,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均为二级(图6)。


     

(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2014年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9dB(A),较2013年上升0.9dB(A),声环境质量为一级。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进行评价,临汾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二级,其余10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均为一级(图7)。


     

     

(三)城市功能区噪声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进行评价,2014年全省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86.0%,与上年相比下降3.6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为70.1%,与上年相比下降0.7个百分点。按照功能区统计,0类功能区昼夜间达标率为0外(我省仅10类功能区监测点位),其余各类功能区昼夜间达标率在55.0%-100%之间,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均高于夜间,3类功能区总体达标率高于其它类功能区(见图8)。

四、工业固体废物

   2014年,山西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0198.7万吨;综合利用量19680.9万吨;处置量7716.4万吨,综合利用率65.09%。

五、辐射环境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2169家核技术利用单位领取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其中涉源单位519家,4011枚放射源;射线装置使用单位1650家,4032台射线装置;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和放射性废物库运行全年无事故;电离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本底水平;电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辐射环境总体保持安全。

六、自然生态环境

截止2014年底,全省共建成自然保护区46个,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38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1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4%;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6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2个;省级生态乡镇239个;省级生态村1300个; 省级生态县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8个;国家级生态村3个。

地形、地貌、气候、土壤的复杂多样,造就了我省生物种类的多样性。据调查,野生动植物种类共有2602种。野生维管束植物2121种,其中蕨类植物95钟,裸子植物14种,被子植物2012种。野生脊椎动物481种,其中哺乳类65种,鸟类329种,爬行类27种,两栖类12种,鱼类48种。

我省境内的中国特有种635种,野生维管束植物特有种591种,野生脊椎动物特有种44种。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7种,二级保护动物51种;国家一级保护植物1种,二级保护植物7种。维管束植物中属于极危物种1种,濒危物种10种,易危物种53种。野生脊椎动物中属于极危物种2种,濒危物种11种,易危与近危物种62种。

保护环境的措施与行动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014年我省《减排目标责任书》确定的42个重点项目全部完成。一是重点落实了结构、工程、管理减排措施。当年淘汰钢铁425万吨、水泥110.5万吨、焦炭1038万吨、铁合金8.13万吨、电石23.6万吨、电力57.4万千瓦;淘汰燃煤小锅炉13418台,黄标车及老旧车23.34万辆,全面超额完成国家下达各项淘汰任务;全省新增火电脱硝设施38台,新增脱硝机组装机容量703万千瓦;新增污水处理配套管网603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近50万立方米/日;完成503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二是全面启动了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山西瑞光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公司3#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三是持续推进了排污权交易。2014年共完成省级、市级排污权交易499宗,较去年同期增长84%;总成交金额2.98亿元, 较去年同期增长40%。

2014年,国家考核山西省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均圆满完成了年度减排目标。山西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44.13万吨,较上年下降4.33%。氨氮排放总量5.37万吨,较上年下降3.0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20.82万吨,较上年下降3.76%。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06.99万吨,较上年下降7.6%。

大气污染防治

狠抓“控煤、治污、管车、降尘”四个关键领域,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在控煤方面,强化源头控制,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淘汰燃煤小锅炉13418台,完成1902蒸吨燃煤锅炉、99家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提前一年实现集中供热率83%的目标。11个地级市完成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调整工作。全省新增风力发电279.2万千瓦、光伏发电35.5万千瓦、煤层气发电112.34万千瓦、生物质燃料发电10.8万千瓦。

在治污方面,2014年电力企业新建改造除尘、脱硫、脱硝设施1743.4万千瓦、1236万千瓦、1203.5万千瓦;水泥企业建设脱硝设施6.87万吨/日;全面开展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达标改造工作,出台《山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方案》。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6200万千瓦装机已经纳入规划实施中。

在管车方面,制定《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通过采取公车先行、黄标车限行、提高检验频次、严格强制报废、补贴政策激励等措施,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3.34万辆。全省全面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汽、柴油。全省完成3193座加油站、33座储油库、1262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严格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共建成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106家,2014年发标率达到83.31%。强化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太原、晋城、长治、运城4市已建成市级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

在降尘方面,扩大道路机扫范围,机扫率较2012年年均增长6个百分点以上。推进绿色施工,2014年全省已完工的二级以上企业承建的建筑工地优良率达到50.2%。加强工业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对1210个工业堆场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90%以上完成治理。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全年全省秸秆焚烧火点数同比上年减少259个,减幅达63.3%。

水污染防治

2014年,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饮用水源保护成效显著,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一是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建设。对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二是开展了饮用水源地保护清理整顿工作,实施了为期4个月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三是积极开展水源地环境评估督促各级政府大力开展水源保护区清理整顿,防范了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饮用水安全。

强化了汾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成立了由省环保厅牵头的汾河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公路穿越水库保护区改线、危化品车绕行、上游4县严格治污等问题。将汾河水库列为国家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累计投入3.76亿中央专项资金用于汾河水库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组织编制了《汾河水库上游污染源调查及流域产业准入环保意见研究报告》,为汾河水库上游产业规划布局提供了依据。加强对汾河水库、引黄工程81公里明渠以及汾河上游各支流的环境监管组织开展汾河水库及引黄沿线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保障了省城人民及引黄沿线群众饮用水安全。

截止2014年底,全省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34家,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17.3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到86%,处理负荷74%。通过对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达标率99.8%,氨氮排放浓度达标率97.3%,污水处理厂总体运行良好。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2014年,制定下发了《山西省201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审核并分布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9个、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个;审批跨省转移危险废物企业申请57件;为4家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办理了初审手续;审核确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资质企业2014年规范拆解数量232.3万台(四机一脑)。

 2014年,省厅在各市环保局自查的基础上抽查企业33家,并将抽查考核不达标的15家企业进行了网上公示,同时要求限期整改,有力地推进了我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二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目标的通知》。编制完成了山西省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举办了2014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培训班,对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约200人进行了培训;组织开展2014年度山西省POPs报表统计,对全省涉二噁英10个行业相关情况和企业含多氯联苯设备情况进行了统计。

辐射污染防治

2014年2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山西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稿),省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放射源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出动辐射环境监督执法人员280余人次,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46起,行政处罚3起对55家145枚闲置的废源进行了收贮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省厅从2014年11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全年共举办辐射工作人员上岗资质培训9期经考核1689人领取了《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

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按照环保部下发的《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编制了山西省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开展了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

建立了山西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督查制度,定期督查企业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制定了《山西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汾河上游(源头至汾河水库大坝)流域和丹河流域生态健康评估工作。开展了全省生态环境十年变化遥感调查与评估(2000-2010年)系统地掌握了我省生态环境状况及其变化特征。

环保投入

2014年省级环保资金投入4.47亿元,主要用于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活污水治理等。环保资金的投入,加快了环境污染治理步伐,推进了污染减排,促进了我省环境质量改善。

2014年省级环境能力建设累计投入0.95亿元。主要用于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环境监测、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环境辐射能力建设等项目。省级环保能力建设资金的投入,加强了我省34个市、县环保部门的环境执法能力建设,为33个县(区)环保部门建设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为102个县(区)空气自动站完善和更新了空气自动监测设备,我省环境部门能力建设水平得到提升。

环保规划

根据环保部的要求,完成了山西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部分指标提前完成规划目标,环境安全基本得到保障,环境公共服务明显提升,但环境质量总体不容乐观。根据省发改委的统一安排,启动了《山西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开展了山西省环境形势评估工作,编制了《山西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初稿)。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2014年省环保厅批复试生产建设项目21个;批复竣工环保验收75个。

为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及时掌握省管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满足项目动态管理的要求,对“十五”以来省管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核查,对长期违法试生产,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项目由省监察总队核查后进行分类处罚。

加强项目监管,对主要环保设施建设不完善的项目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省环境监察总队、市、县环保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整改要求的监督落实。

  

环境监察

开展了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全省共发现环境违法线索1352个,涉嫌环境违法犯罪82件。依法关停取缔环境违法企业286家、限期治理27家、限期整改415家。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重点对各类工业园区及工业集中区、污染严重的“城中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土小企业、使用燃煤锅炉的单位和火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工业企业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等污染源开展集中检查,共检查各类工业企业4046家、建筑施工工地1340处,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企业433家。开展了北京APEC会议期间环境质量保障督查,保障了APEC会议期间环境空气质量

我省紧紧围绕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医药制造行业“回头看”和开展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全省共检查工业企业3万余家,依法关停取缔各类企业311家,挂牌督办15家,行政约谈29家,停产治理85家,限期治理317家,督促38家重点企业完成除尘设施改造,44家重点企业完成脱硝改造,65家重点企业完成脱硫改造。

2014年全省共征收排污费11.95亿元。其中,征收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3.34亿元,一般性排污费8.61亿元。

环境监测

积极推进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完成了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433国控企业按照“谁污染,谁监测,谁说清排污状况”的新理念,全面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即时在企业媒体和市级环保部门网站公布了自测信息。组织开展对18个县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在5个重点城市完成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监测任务的基础上,6个城市完成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监测任务。强化环境监测人员上岗理论考试和现场操作考核,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和监测点位管理。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通过国家组织的验收,达到国家要求的中部地区一级站的建设标准;太原、大同、长治、运城等10个市级环境监测站和高平、襄垣、孝义、闻喜等35个县级环境监测站分别达到国家要求的中部地区二、三级站的建设标准。出台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第一批7家民营环境监测机构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业务能力认定,开始对外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在线监控

截至2014年底,我省11个市级环境监控中心均与省环境监控中心互联互通,并与环保部监控平台稳定联网,实时上传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数据。对照2014年国控名单下达的建设任务,共监控国控重点排污企业373家,废气排放口380余个、二氧化硫在线监控设备380余台、氮氧化物在线监控设备近280台;废水排放口370余个、COD在线监控设备370余台、氨氮在线监控设备370余台

依据环保部第19号令的规定,省市环境监控中心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坚持每月对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进行例行检查和重点检查。其中,省级环境监控中心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近600人次,对全省300余家(次)国控重点排污企业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对不正常运行监控设施和超标排污违法行为立案处罚9起,涉及超标排污5起、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4起,共缴罚金120余万元。

科技、标准和产业

以创新驱动低碳发展为指导,开展了2014年山西省环境保护科研攻关项目;为持续推进我省地方环保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对环境保护标准的全过程管理,2014年1月20日发布,2月20日实施了《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4);为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取消了“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乙级、临时级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引导污染治理服务需求方根据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商业信誉等因素,自主选择服务提供者,进一步拓展了第三方污染治理新模式;构建产业交流信息平台,促进了环境服务业信息交流,鼓励环境服务业大力发展;完成了山西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环保服务业财务统计制度保持常态化运行;探索开展了环境与健康试点调查。

环境信访

2014年,山西省环保系统共受理各类信访件11079件,同比增长17 %。其中来信580封,同比减少31 %,来访233 批(409人次),同比减少32 %,电话(含12369热线)9931 个,同比增长17%,电子邮件568封,同比增长416%。山西省环保厅共受理信访件123件,同比减少31%。受理案件都按规定时间办结。

制定了《2014年环境信访工作要点》,提出了全年环境信访工作的总体思路,明确了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制定了《关于开展“强化<信访条例>实施百日督查”、“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清理”专项活动的方案(简称“双百”)的通知》,开展了积案化解活动。继续落实好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对部分重点信访案件进行了督查督办和复查复核。

环境督察

2014年,省厅对30个工作迟缓,长期未落实搬迁承诺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实施挂牌督办,提出明确要求,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 39 家环保不达标企业和40余个信访案件进行督查督办。

环境信息

2014年,山西省环保厅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75条,比去年增加41.8%,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效果显著加强。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7条;政策法规类信息757条;行政职权类信息488条;工作动态类信息77条;决策类信息806条。成功举办了题为山西省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项目情况”的在线访谈。开展了对各市环保局政府网站的绩效评估。

2014年,《山西省环保系统电子政务系统》及《山西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稳定运行。2014年电子政务系统共流转公文2083件,其中,晋环发177件,晋环函1536件,晋环(上行)200件,晋环党组发28件,晋环党组函2件,晋环办函90件,晋环办发50件。行政审批系统全年共受理审批项目724件。

2014年,山西省环境信息数据中心进入对试运行版本的升级改造阶段,以工业污染源数据集成为突破口,强化了信息浏览、查询、推送3大功能,集成了“十一五”环境统计系统、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及动态更新系统3套系统数据,完成了山西省排污权交易管理系统和山西省排污许可证管理系统与数据中心的对接和数据的自动传输工作。

宣传教育

2014年,山西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以“坚守生态红线,向环境污染宣战”为主题,狠抓10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在着力加大环境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创新力度,着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社会宣传教育,着力引导社会公众理性参与,着力提升宣教能力和队伍素质等多个方面实现突破,为全省环境质量的改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组织中央、省级媒体记者对“双百行动”、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行动、环保执法大检查、黄标车老旧车淘汰、生态补偿等内容进行采访报道,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累计发稿299余篇。开展“山西城市百屏环保公益宣传活动”、“山西百县千企万民环保法制宣传活动”和“关注环保山西,聚焦生态三晋”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倡导低碳绿色生活。在山西电视台连续10天播放公益宣传片,影响人群数10万人;山西日报制作连续3天出版公益宣传专版,影响人群数10万人。在中国环境发稿30多篇,系统总结了“十一五”期间山西环境工作的经验与成就。

对外合作

积极开展国际履约项目,与环保部外经办签订了《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二期项目》,确定了省级联席会议制度,下发了《山西省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并召开了项目启动会;下发了《山西省ODS淘汰调查方案》,更新了ODS项目库,取缔了我省辖区内一违法生产溴甲烷企业。

2014年我厅参加环保部组织的境外培训共2批、2人次;自主组织培训共2批、4人次。

队伍建设

2014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国家战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面铺开,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的内设机构建设得到了加强,经省编办批准,增加了1个内设处室—水环境保护处。

截止2014年底,全省共设置各类环保机构616个,其中省级19个,市级116个,县乡级481个,全省共设置环境监察机构142个,环境监测机构130个,辐射监测机构16个,环保科研院所15个,环保宣教机构14个,环保信息机构20个,环境应急机构4个。全省环保系统人员编制总数10265个,年末实有11617人。

2014年山西省环境保护大事记

4月17日,全省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拉开序幕。

7月28日至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队在我省进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9月23日,我省出台《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

10月9日,省环保厅召开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会,对全省11市环保重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进行再部署再动员。

10月10日,国家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万本太带领调研组一行深入长治调研空气质量预报及监测预警工作。2014年,我省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10月16日,经省司法厅核准,山西省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成立。

10月27日,2014年三晋环保行记者团采访活动启程。

10月28日,省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当前环境保护工作。10月29、30日,省长李小鹏深入阳泉、晋中、太原调研督导环保工作。11月19、20日,省长李小鹏到忻州、朔州、大同专题调研汾河和桑干河流域源头治理、生态修复和水源地保护情况。

10月30日,全省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启动。

11月14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会。

11月20日,全省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进入新阶段。

12月25日,省委常委、副省长高建民主持召开12月份省城环境质量改善指导协调组会议,专题研究《2015年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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