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关于乡宁通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编辑时间:2022-09-16      来源:

晋环审批函〔2022〕436号

乡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报送<乡宁通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请示》(乡发改发〔2022〕19号)、原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乡宁通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报告》(晋环服务〔2022〕184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临汾市乡宁县县城西侧昌宁镇,距乡宁县县城中心约3.5km,机场性质定位为A1级通用机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飞行区工程、航站区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飞行区按2B等级设计,以航空旅游和空中游览为主要业务,兼顾景区消防救援、森林防护等其他通用航空业务,拟建一条900米长、30米宽的跑道,以及垂直联络道、机坪区域等;航站区主要包括一座2520m2综合业务用房、机库等辅助设施;配套工程包括航管、导航、气象、通信、助航灯光等工程。本次工程仅包括场内工程,场外配套的供电、供水、供热、通信、道路、排水等工程全部由当地政府统筹建设,另行开展环评。该项目总投资278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57.1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山西省通用航空发展规划(2018-2035年)》、《山西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18-2030年)》《乡宁县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年)》,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2022〕207号文件批复了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原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评估报告(晋环服务〔2022〕184号),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评价范围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现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实施后,2030年和2050年各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均满足《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对机场周边冯家沟村、罗河村、柳阁原村、碾角村、张马中学等敏感点开展噪声跟踪监测,一旦发现噪声超标,及时采取减缓措施。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机场周围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工作,严格限制周边村庄等向机场方向发展,依法在航空器起飞、降落的净空周围划定限制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区域,在2050年预测的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70分贝等值线区域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施工期采取低噪声施工机械、基础减振、严禁午休和夜间施工作业等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不利影响。

(二)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该项目所在区域内分布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鸟类和山西省重点保护鸟类,严格落实《报告书》规定的各项鸟类保护措施,在机场及其周边开展鸟类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合理规划飞机程序和飞机起降时间,进一步采取必要的鸟类保护措施。同时加强机场绿化、灯光、建筑物等设计和运营期环境整治,采取科学驱鸟措施,减缓对鸟类的不利影响。

做好施工期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范围。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统筹考虑场址及周边鸟类潜在的扩散通道,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促进场址区域鸟类逐步向外扩散迁移。施工前剥离表层土壤单独贮存回用,施工过程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等进行生态修复,绿化尽可能选址当地物种。

(三)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地面撬装加油站、危险废物暂存库、机库保养间、事故池、隔油池和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等区域作为重点防渗区,其他构筑物、辅助设施及机场路面等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本项目共设置3眼地下水监控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水样,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供油,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厂区新建1座处理规模10m3/d,采用A2/O复合MBR处理工艺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设置足够容量的回用水池,采暖期不能回用的水须贮存于回用水池不外排。运营期餐饮废水、生产废水经隔油池后同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相关标准限值后,回用于绿化洒水,后期具备条件积极对接县城污水处理厂,将生活污水纳管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内,采取沉淀等工艺处理后回用,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淀池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

(四)其他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实施导致的扬尘及废气、固体废物以及环境风险等,均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和敏感点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采取施工道路硬化、裸露场地及堆场绿化或遮盖、洒水抑尘、密闭运输等措施防治施工扬尘,施工现场不得设拌合站,所需混凝土全部外购。施工和运营车辆、机械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或达到国六以上排放标准要求,减少设备和汽车尾气排放。撬装加油站设置油气回收装置,污染物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要求。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飞机日常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棉纱等等危险废物暂存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电池由厂家更换和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同航空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在机场撬装加油站设置120m3事故池,确保事故污水不进入外环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一旦出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四、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初步设计阶段应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设计,优化、细化、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概算。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纳入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我厅委托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乡宁分局,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

六、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乡宁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1日

    

抄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乡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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