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焦铁路长治北至后寨段扩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编辑时间:2026-01-26 来源:
我厅拟对太焦铁路长治北至后寨段扩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6日-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1-7731059
通讯地址: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 号) A 座二层综合窗口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
长治市潞州区;晋城市泽州县 |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指挥部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起点为既有太焦铁路长治北站,终点为既有太焦铁路至晋豫省界,线路长133.3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太焦铁路长治北至后寨段实施自动闭塞改造;长治北、东田良、西阳村、南陈铺、晋城北及小宋站等车站线路设施补强,关闭赵庄站;实施路基、桥涵、隧道病害整治;重点城区地段增设防护栅栏;配套改造电气化设备补强机辆设施。 |
一、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项目涉及山西泽州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6157米、缓冲区1685米、实验区10511米;涉及高平丹河省级湿地公园合理利用区143米。项目涉及丹河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54米;涉及泽州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11.094公里。沿线植被类型主要为针叶林、落叶阔叶林、栽培植被、落叶阔叶灌丛等,评价范围内无国家和山西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线路涉及山西省重点保护动物岩鸽、戴胜、大杜鹃等,均为鸟类。项目施工、运营等将对相关区域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 (二)声环境影响。项目评价范围内共有声环境保护目标154处。其中,11处学校,1处养老院,4处医院,138处为居民点。项目实施将对周边保护目标造成不利影响。 (三)水环境影响。项目涉及高平市城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135米;涉及三姑泉域重点保护区11.54公里。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运营期沿线站(场)设施生活污水等处理不当将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影响。项目涉及1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振动会对文物产生一定影响。另外,项目实施还将产生扬尘、固体废物等,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污染物渗漏等可能导致次生生态环境问题,存在一定环境风险。 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结合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强化相关保护措施。禁止在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土(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工程,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界限,限制施工人员数量及施工机械活动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土石方优先回填,多余部分及时清运;临时堆土进行压实覆盖,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对施工作业面适当洒水。做好环境敏感区的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运营期在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路段设置警示牌、标识牌。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河道范围内设置物料堆场等临时场站。不得在水源地保护区及泉域重点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材料场等临时工程,加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防止“跑冒滴漏”,同时做好施工机械的漏油收集工作,严防机械漏油,不得向泉域范围及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放施工废水,倾倒弃渣、垃圾等。营运期涉及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路段设置路面径流引排系统、视频监控、警示牌、标识牌等;具备条件的车站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不具备条件的车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第三方清运公司采用吸污设备,定期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合法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挡护、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营运期对声环境预测超标路段具备封闭条件的线路,设置封闭隔离设施;具备设置声屏障条件的区段,设置声屏障;不具备设置声屏障的区段设置隔声窗。后续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必要时进一步强化相关措施,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配合沿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线路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噪声预测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 (四)严格振动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机械设备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营运期敏感点预测超标区段采取铺设弹性轨枕或道砟垫、道岔无缝化、道口整治等相关减振措施,同时加强线路养护、车辆保养、定期对钢轨进行打磨,保持钢轨顶面平顺。后续开展减振效果跟踪评估,必要时进一步强化相关措施,确保满足环境振动质量改善目标要求。配合沿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线路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环境振动预测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各类土石方开挖施工,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对物料转载、装卸、搅拌过程中的有组织粉尘采用集气系统+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置,分别设排气筒达标排放,场地设置初期雨水收集和洗车平台。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弃土(渣)由第三方清运公司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合法消纳场。设备、车辆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规范设置危废贮存点。生活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营运期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现场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七)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振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采用必要的振动及噪声控制措施。做好周边景观环境的修复,弱化项目建设对文物环境的影响。按照并联审批的原则,应取得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在相关区域建设,结合主管部门的意见进一步落实保护措施。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在环境风险敏感路段范围内设置施工场地、取(弃)土场等临时工程,不随意排放生产和生活污水。运营期涉及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作为环境风险重点防范路段,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如发生水体污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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