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顺玉晶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2400t/d光伏压延玻璃生产线及配套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编辑时间:2026-03-25 来源:
我厅拟对和顺玉晶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2400t/d光伏压延玻璃生产线及配套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5日-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1-7731539
通讯地址: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 号) A 座二层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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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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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和顺玉晶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2400t/d光伏压延玻璃生产线及配套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 |
和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温泊新兴产业园 |
和顺玉晶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清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和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温泊新兴产业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2400t/d光伏压延玻璃生产线及配套深加工工程,1台44.6t/h次中压余热锅炉及1套20MW发电机组,空压站、制氧站、变电站等其他配套设施,以及配套的环保、供电、给排水等系统。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辅料上料、配料、混料、输送、储存等环节均应封闭并采用“集气罩+收尘管道+脉冲布袋除尘”处理,颗粒物排放应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排放限值要求。玻璃熔窑烟气采用“消石灰干法脱硫+触媒陶瓷纤维滤管脱硝除尘一体化装置”净化工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和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浓度限值要求,并优于环保绩效A级企业浓度限值要求,其余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排放限值要求。丝印、镀膜、烘干等工序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工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达到环保绩效A级企业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应分类收集、处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软水制备排污水、镀膜前清洗废水、打孔后清洗废水、钢化后清洗废水、冷却循环水、洗车废水等全部回用,余热锅炉排污水和除盐水站排污水送厂区自建的中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投运前,生活污水送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投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设满足要求的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再送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新建满足要求的危废贮存库,废显(定)影剂、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催化剂、空压站废过滤器等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库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除尘脱硫灰、磨边工序产生的污泥外送做建材;除尘灰、碎玻璃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布袋、软水制备工序废过滤器、废分子筛、废树脂等由厂家回收处理。蒸发浓缩工业盐暂按危废管理,投运后根据其属性鉴别结果进行合理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布局,将主要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汽轮发电机组、空压机、泵类、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管道系统采用弹性连接等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强化地下水和土壤协同保护。严格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等措施,重点加强生活污水处理站、中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氨水罐区、事故油池、危废贮存库、危化品库等区域的防渗工作。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建设危废贮存库,有效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的垂直入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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