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红线与自然保护区监管

山西省自然保护区“绿盾2018”督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发布

编辑时间:2018-04-25     

    按照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环生态函[2018]43号)的要求,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山西省林业厅、山西省农业厅日前联合印发《山西省自然保护区“绿盾2018”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我省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39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完善台账管理,落实整改销号,建立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对新老问题要一查到底,起到震慑、警示作用。
    在进度安排上,《方案》提出,2018年4月到5月为自查整改阶段,由市县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和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认真组织自查,做好“绿盾2017”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销号、追责问责工作,对发现的新问题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自查结束后向督查组报送自查报告及台账。6月到7月中旬为省级督查阶段,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组成专项行动督查组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巡查,指导市县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和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最新遥感监测问题清单完成问题排查、台账建立、处理整改等工作。对整改问题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督办和通报。7月中旬到7月底为督查总结阶段,对全省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全省台账,对重点问题进行通报或约谈。8月到9月底为配合督查阶段,认真配合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对我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巡查,如实反映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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