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

吕梁市举办县级污染源普查办主任培训会议

编辑时间: 2018-11-02     

信息名称: 吕梁市举办县级污染源普查办主任培训会议
索引号: 000014349/2021-28322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11-02 发布日期: 2018-11-02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11月1日,吕梁市组织举办了县级污染源普查办主任培训会议,传达学习省普查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市级普查办主任培训班精神,通报近期全市污普入户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县两级污普办主任、技术人员和第三方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会议。




培训会指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吕梁市严格按省普查办的相关要求,积极作为、统筹规划、精心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工作制度,明确了责任分工,落实了人员机构,保障了工作经费,开展了清查技术培训,普查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下真功夫、苦功夫,圆满完成了全市普查前期准备阶段各项工作任务。目前,普查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入户调查是污染源普查最为关键也是最为困难的工作,涉及范围广、技术环节多、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容不得有丝毫懈怠。各县市区普查办要充分认识污普入户调查工作的重要性,迅速铺开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不重不漏、应查尽查,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入户调查任务;要严格按照质控文件要求,加强数据审核,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入户调查阶段质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专业技术优势,及时研究、解决调查中遇到的问题,积极畅通与当地普查机构和普查对象的沟通渠道,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保障入户调查工作顺利推进;市污普办要强化督查督办,强化对县级入户调查工作的现场指导、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交办,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全市普查入户调查工作圆满完成。

此次培训由市污普办相关技术人员授课,重点从企业纳入普查范围的判定细则、潜在漏查现象、国家普查办普查入户调查调研工作方案及普查数据处理与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使普查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普查技术规定,掌握普查工作目标、要求及时限,为圆满完成污普入户调查任务提供坚实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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