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387号提案的答复
编辑时间:2023-12-29 来源:办公室
张晋兰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部分电动自行车中使用铅蓄电池作为动力电池,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如果不合理收集处置,将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损害。
我厅一直重视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为加强我省废铅蓄电池的收集、处置工作,我厅和省交通运输厅于2019年11月联合下发了《山西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我省范围内建立了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有效地收集了废铅蓄电池。同时,我厅每年制定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对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单位(包括涉废铅蓄电池类危险废物)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制度,严格危险废物转移,通过企业自查、市县抽查、省级核查的方式,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属地监管职责。
下一步我厅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方式宣传废铅蓄电池危害性和回收管理的意义,向公众普及相关回收处理知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废铅蓄电池产生、转移、处置的监督检查,加强台账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等。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省政府生态环境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
承 办 人:张槐芬
联系电话:0351-6371099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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