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晋吉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2号煤层) 3.0Mt/a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的备案意见
编辑时间:2023-12-21
项目名称: | 山西华晋吉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2号煤层) 3.0Mt/a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的备案意见 | ||
建设地点: | 临汾乡宁县 | 建设单位: | 山西华晋吉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机构: | 北京中环格亿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拟批准日期: | 2023-12-21 |
建设项目概况: | 矿区面积17.6843km2,设计开采2、10号煤层,由于10号煤层平均硫份大于3%,属于禁止开采煤层,目前仅开采2号煤层。2号煤层剩余资源储量为11638.0万t。原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4〕89号文对3.0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评进行批复,生态环境部以环验〔2017〕26号文出具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相较原环评,此次项目增加了矿井水处理站实施提标改造、燃气锅炉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其余工程未发生变化。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快生态保护与生态监测。按照《山西省晋中煤炭基地乡宁矿区总体规划(修改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环审〔2023〕90号)要求,划定黄河沿线1km禁采区范围。待乡宁县沿黄1km禁采区划定后,你公司应依据批复的禁采区范围,相应调整矿田开采境界和开采方案;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要求,完善并严格落实后续生态恢复和定期巡查措施。 (二)做好居民搬迁工作。在后续开采和采区推进过程中,需严格落实后评价确定的搬迁计划、要求,结合开采时序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居民的搬迁安置工作,确保在煤炭开采前完成居民搬迁,并及时开展搬迁迹地的生态恢复。 (三)继续开展地下水监测计划,建立观测台账。你公司应严格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优化方案,加强对水位、水质的跟踪监测,并建立观测台账;定期调查居民饮水现状,按照“饮用水专项应急预案”解决受影响村民吃水问题,同时在开采过程中应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并加强对奥灰岩溶水水位进行长期跟踪监测,确保奥灰岩溶水不受煤层开采影响。 (四)加强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你公司应强化大气、生产、生活废(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长期稳定达标,确保废水不外排。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长期稳定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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