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山西生态环境厅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数据

编辑时间:2014-11-24     

项目名称: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东古城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建设地点: 山西省左云县小京庄乡东古城村 建设单位: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东古城煤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山西华瑞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批准日期: 2014-11-24
建设项目概况: 本矿为单保矿井,兼并重组后井田面积3.4992km2,批采煤层为山4-8号煤层,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在划定东古城水源地禁采区后,服务年限为17.44年。利用原主副井工业场地作为重组后的工业场地,废弃原风井场地,工业场地按功能划分为四个区,即主斜井生产区、副斜井辅助生产区、风井区、场前区。主斜井和副斜井不扩大断面,改为回风斜井,新掘主斜井与副斜井进行全井田开拓。本工程总投资为56030.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4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锅炉房已安装3套布袋除尘器+文丘里麻石水浴脱硫除尘器;筛分车间采用1套集尘罩+布袋除尘器;原煤储存新建3座原煤筒仓,筒仓设机械排风和瓦斯气监测感应头;煤粉在煤粉仓内储存,顶部设有放空除尘器;粉煤灰在粉煤灰罐内储存,顶部设有放空除尘器;原煤皮带输送机及皮带走廊为封闭式,并设自动洒水装置;运煤汽车采用箱式汽车,运输道路硬化,两侧种植绿化带。(2)废水:新建1座矿井水处理站,采用2台fxz-100型一元化综合净水器对矿井水进行处理,处理工艺为调节→混凝→沉淀→过滤→反渗透→消毒,处理后的矿井水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部分回用,部分通过排水管道排放至东古城水源地下游源子河内;新建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二级接触氧化→沉淀→活性炭吸附→消毒,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锅炉排水全部用于输煤系统转载点洒水,不外排;设1座120m3雨水收集池。(3)固体废物:矸石送往大同市新荣区华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不能利用部分送备用矸石沟填埋;粉煤灰存储于粉煤灰储罐内,同脱硫渣定期运至同煤大唐塔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矿井水处理站污泥晾干后掺入原煤产品销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用于矿区植被恢复。(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运输管理,减速、限鸣、尽量减少夜间运输、夜间禁止鸣笛。(5)生态:针对工业场地、地表沉陷区分别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 (6)相关部门意见: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煤重组办发[2009]9号《关于大同市市直和左云县、大同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大同市人民政府同政函[2014]4号《关于同意东古城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