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发布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23号调度令 要求严控四大类污染源
编辑时间:2021-11-18 来源:保障中心生态环境数据部
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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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9/2021-319985 | ||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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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市县动态 | ||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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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中心生态环境数据部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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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太原:发布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23号调度令 要求严控四大类污染源 |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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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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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8 |
11月16日,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23号调度令,要求加大工业源、燃煤源、扬尘源、移动源四大类污染源管控。
一、未来几日扩散条件不容乐观
根据空气质量会商结果,预测11月17日,受弱冷空气影响,有4级偏北风,污染物扩散略有条件转好,预测太原市空气质量为3级轻度污染,短时可达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10;11月18-19日和20日白天,气压场弱,湿度较大,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持续累积,预测太原市空气质量为3级轻度污染到4级中度污染,短时可达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
二、积极做好以下应对措施
对工业源,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全市钢铁、焦化、电厂、化工、水泥、建材、炭黑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实施日排放总量控制。
对燃煤源,持续做好散煤清零和劣质煤收缴,组织开展清洁供暖“回头看”、“禁煤区”燃用煤制品专项检查,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边村燃煤污染检查, 坚决杜绝散煤复烧。全市域范围内加大对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落叶、柴草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依法处置一起。
对扬尘源,未达到“六个百分百”的施工工地停止户外施工作业;城改(棚改)工地、拆迁工地停止建筑物拆除作业。非“绿标”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道路清洁采取湿扫措施。除11月17日11:00-16:00外,其余时间段禁止实施喷雾降尘、道路洒水和冲洗作业。
对移动源,渣土车辆(不含新能源车、污泥运输车)停止运输。除应急抢险和保障民生(瓜果蔬菜等农产品运输、 垃圾清运)车辆外,国五标准以下(不含)中重型柴油货车停止上路。环线以内,严格管控中重型燃油、燃气货车驶入。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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