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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举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工作见面沟通会

编辑时间:2022-11-03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69444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厅内动态
来      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2-11-03
标      题:  太原:举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工作见面沟通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11-03

11月1日,由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继平带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太原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当日下午,专项督察工作见面沟通会举行,太原市副市长程永平作汇报。




据悉,此次专项督察时间共10天。从11月1日至11月10日,督察组将采取见面沟通、查验资料、现场检查、走访问询、意见反馈、责任追究等方式展开督察。

督察将围绕六方面内容展开:一是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情况,二是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情况,三是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划定落实情况,四是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使用管理情况,五是太原市建设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控平台任务完成情况,六是与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等其他督察内容。督察将做到三个“突出”:突出重点区域——六城区和清徐县,突出非道路移动机械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突出环境敏感区工地扬尘、非道路移动机械、移动车辆等污染管控。

张继平强调,一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确保督察工作有力有效。此次督察是党的二十大闭幕后全省开展的第一次专项督察。开展此次专项督察,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改善提高环境空气质量的迫切需要,是推动环保督察整改落实的举措,太原市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把此次督察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二要明确任务,主动作为,确保督察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要通过此次督察,摸清底子,查找不足,建立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切实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降下来。对在督察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督察组将向被督察地方移交责任追究的问题清单。三要严守纪律,同向发力,确保督察工作的风清气正。

围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程永平汇报了太原市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编码登记、强化监督管理、落实禁用分级、严格油品质量、搭建监管平台等工作情况,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程永平表示,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全力做好保障。市政府已成立专门机构,全面客观提供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相关材料,协助做好走访座谈、现场核查、谈话问询等工作,全力保障此次专项督察有序开展。二是健全协调机制,认真整改落实。加强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间的联动机制,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保整改到位。三是更高站位推动,更高标准谋划。以专项督察为契机,在更高的层次谋划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体制,进一步夯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工作。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太原将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和推进美丽太原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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