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产能核定(8.0Mt/a)项目

编辑时间:2022-08-04     

项目名称: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产能核定(8.0Mt/a)项目
建设地点: 晋城市沁水县及泽州县境内 建设单位: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
环评机构: 北京中矿博能生态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拟批准日期: 2022-8-4
建设项目概况: 井田面积74.3338km2,设计可采煤层3号煤层、15号煤层(不含硫分大于3%区域),剩余服务年限18.19年,属高瓦斯矿井。采用斜立井混合开拓方式,3号煤层采用综采大采高和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全部垮落采煤法,15号煤层采用一次采全高走向长壁综采采煤法,利用现有工业场地、风井场地、井筒及地面生产系统、给排水供电系统、辅助公用工程系统、环保设施等,并在工业场地新增原煤仓储系统,建设井下巷充矸石处置系统。项目总投资24105.44万元,环保投资为412.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耕地(基本农田)、林地(公益林)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对井田范围内文物、村庄、工业场地等地面各建(构)筑物留设足够的保安煤柱。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重视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对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防止突水对奥陶系含水层造成影响,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工作。对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居民饮用水井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启动村庄供水预案,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生产用水。加强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矿井水经处理后回用于井下洒水及地面生产补充水等,剩余部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后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绿化、降尘等,剩余部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后外派。初期雨水利用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抑尘洒水。

(三)严格落实大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工业场地建筑物、井筒保温供热依托瓦斯电厂;各风井场地采用燃气锅炉等为建筑物采暖提供热源。燃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技术,保证烟气达标排放。原煤筛分破碎等环节设置除尘设施或采取抑尘措施;运输采用封闭皮带输送走廊,转载点全封闭,内设喷雾洒水装置。矸石充填系统建设封闭式储料库抑制扬尘污染。建设矸石井下充填系统,洗选矸石全部回填井下,充填系统未建成前,矸石暂送现有东庄村黑猪山沟排矸场综合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矿井水处理站污泥掺入洗煤产品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