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检查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

编辑时间:2018-05-21     

5月21日,生态环境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检查组来我省检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山西省环保厅副厅长刘军就山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汇报。

据了解,此次检查组来山西检查的主要内容主要有,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污染源普查清查、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选聘、宣传与培训、普查工作调度与督查、普查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

据介绍,自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山西省省长楼阳生两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工作,摸清底数,研究对策,提出建议”。省政府成立了以贺天才副省长为组长,22个省直部门组成的山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2017年12月,楼阳生省长亲自主持会议审定《山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2017年12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2018年3月2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市、县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4000余人参加会议,抽调全系统70余名专家和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实体化运转。省统计局、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住建厅、省质监局、省委宣传部等领导组成员单位积极履责,形成了省级普查的工作合力。全省11个市及所辖119个县及乡和村五级联络员制度,共确定联络员约三万人,全省现已有1514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取得了证件,其中普查员证件829个,普查指导员证件685个,同时还印发了普查联络员、信息报告、工作证等13项制度,做到制度先行,用制度规范普查行为。

在推进生活源锅炉和入河排污口清查方面,根据国家污普办的安排部署,省普查办提早谋划,于2017年12月全面部署安排入河排污口生活源锅炉两项普查任务。国家清查技术规定正式出台后,省污普办结合我省实际,对国家技术规定进行解读细化,指导各市对数据进行调整后重新上报。

在推进清查建库工作方面,一是开展数据比对,完善名录库。省污普办完成了国家名录库与省工商、统计、税务、住建等部门名录库的比对工作,在国家名录库基础上,增补两万多家(23337家)普查单位,初步确定160000多家(163582家)普查单位纳入省级名录库(不含服务业),并下发各市普查办开展比对工作。二是划分普查小区。按照国家普查办下发染源普查区域代码与相关修改要求,省普查办立即组织各市普查办进行核对,全省共调整250处普查小区及代码,共划分三万多个普查小区,为清查工作打下基础。三是组织技术培训。2018年3月以来,省、市分批次举办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班及选聘考试,全面推进清查建库,为入户调查奠定基础。四是开展清查演练。2018年3月下旬,省污普办组织技术队伍赴襄垣、介休、河津等3个重点县开展清查演练,划分普查小区,进行清查软件的应用,摸索清查经验。目前,现场清查已确定的普查单位15000多家,规模化畜禽养殖数量888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80个,

在推进伴生放射性矿普查方面,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伴生放射性矿普查)》的要求,我省积极开展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全省11个市119个县(市、区)的现场初测工作全部完成,共普查企业数量4000余家。

在积极开展污普宣传方面,2017年6月份以来,各级普查办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介开展宣传工作。省污普办在省环保厅网站开设了污染源普查专栏,并利用“山西环保发布”微信平台,实时更新普查工作动态消息。组织山西卫视新闻频道、经济频道、山西综合广播电视台等省内多家主流媒体对省普查办进行联合专访,就媒体关心的问题做了详细解答。2018年4月,省环保厅联合省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做好山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省污普办印发《关于在全省大力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省污普办联合山西云媒体“新闻圈一下”进行专访,在线解读污染源普查,并在网络媒体转载播放。设计制作了普查宣传公益广告视频,正和联合省委宣传部协调省、市、县电视台播放普查公益广告宣传片;还安排设计制作了宣传折页,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公开信,普查知识问答等宣传材料,并下发各市县在各城市广场、交通路口、公交站牌、社区、企业等地张贴。

在技术培训方面,2017年7月以来,省污普办多次举办培训工作,介绍国家和省普查方案的技术内容、预算编制指南,清查技术规定等。采取“地方组织、省级授课”方式,建立省级师资队伍,统一课件、统一内容、统一讲解。目前已培训普查员2536名,普查指导员122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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