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进入名录库清查核查阶段

编辑时间:2018-06-20     

太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进入名录库清查核查阶段。

清查建库是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关键环节,主要通过对污染源普查调查单位名录库进行筛查,开展普查清查,建立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太原市污染源普查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清查建库是入户调查的基础,直接关系到普查质量,是保障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准确的关键环节,影响到普查工作全局。

为保证太原市清查建库质量,太原市污染源普查办探索建立了国家、省级、市级、县(市、区)四级底册筛查,普查员一级拉网式清查,普查指导员、县(市、区)、市级逐级质量核查的工作程序,以实现对普查对象“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普查目标。目前,太原市各县(市、区)已完成清查摸底、普查指导员核查及本级核查工作,并开始接受市级质量核查。

本次质量核查由太原市污染源普查办组织,共抽调了36名核查人员,分4个组,对太原市所有区县清查情况开展核查。核查组根据每个区县上报的清查结果,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要求并结合环境管理需要,抽取2个乡镇(街道)作为核查区域,对其中每个乡镇(街道)全部普查小区开展现场质量核查,通过实地排查、资料核查等形式,检查各区县污染源清查工作程序和建库质量。 目前,4个核查组已全部进驻相关县(市、区),现场核查工作已于6月14日全面结束。太原市普查办根据现场核查及评估情况,督促各县(市、区)对问题进行整改,太原市普查办将进行汇总审核,形成太原市最终普查名录库上报国家相关部门,为下一阶段全面入户调查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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