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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出台环评“部门+技术评估” 前期服务实施办法
编辑时间:2023-09-19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晋城市出台环评“部门+技术评估”
前期服务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创新投资项目审批办理模式,提高审批效率,落实项目“极简审批”,针对晋城市范围内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联合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环评“部门+技术评估”前期服务实施办法(试行)》。
针对晋城市、县两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事项(仅针对在核发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编制环评的类型),由审批部门联合生态环境部门、技术评估机构在项目选址、报告编制、排污许可申领阶段提前介入服务,对项目的产业政策、制约因素、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意见,报告编制过程中全程跟踪指导,做好环评“部门+技术评估”前期服务。
同时,市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不定期调度,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完成报告的编制及修改,实现建设项目真正意义上的审批“绿色通道”。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始终保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在审批制度改革路上不断探索调整,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努力打造项目“极简审批”晋城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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