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访举报

信访人反映大同市宏泰洗煤厂、阳光洗煤厂污染环境调查办理情况

编辑时间:2019-12-05     

信访情况:信访人向省生态环境厅走访反映大同市宏泰洗煤厂、阳光洗煤厂污染环境问题。

办理情况: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一是两家洗煤厂均未生产,未发现有煤矸石、煤渣乱倒现象,要求两家洗煤厂在日常生产中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二是经云冈区口泉乡郝庄村村委会提供证明,2006年6月大同市云冈区宏泰洗煤有限责任公司与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总计50亩,并不是复议申请书中所说的100多亩;2015年10月大同市南郊区阳光煤业有限公司与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总计35亩。两家洗煤厂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

处理情况:下一步,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将对两家企业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两家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杜绝煤矸石等污染物乱排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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