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监测

2022年5月全省入河排污口监测情况

编辑时间:2022-07-01      来源: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晋环函2022255号)对入河排污口监测的要求,全省范围内开展了2022年5月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

根据全省入河排污口分类情况,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726-2019)进行评价。5月份所测481个入河排污口中超标排污口36个,超标率7.5%,其中黄河流域17个(含汾河流域12个)、海河流域19个,超标率分别为6.5%(汾河流域14.8%)、8.7%。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污口16个,超标率3.3%氨氮超标排污口22个,超标率4.6%;总磷超标排污口23个,超标率4.8%。

太原市监测排污口37个,超标排污口6个,超标率16.2%。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污口2个,超标率5.4%;氨氮超标排污口5个,超标率13.5%;总磷超标排污口3个,超标率8.1%。超标排污口分布在尖草坪区(3个)、小店区(3个)。

大同市监测排污口24个,3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及总磷)均达标。

朔州市监测排污口32个,超标排污口3个,超标率9.4%。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污口1个,超标率3.1%;氨氮和总磷超标排污口均为2个,超标率均为6.3%。超标排污口分布在右玉县(2个)、平鲁区(1个)。

忻州市监测排污口84个,超标排污口9个,超标率10.7%。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标排污口均为5个,超标率均为6.0%;总磷超标排污口7个,超标率8.3%。超标排污口分布在原平市(2个)、定襄县(2个)、繁峙县(1个)、五寨县(1个)、五台县(1个)、岢岚县(1个)、静乐县(1个)。

吕梁市监测排污口28个,超标排污口1个,超标率3.6%。其中氨氮超标排污口1个,超标率3.6%。超标排污口在交城县。

阳泉市监测排污口26个,超标排污口4个,超标率15.4%。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标排污口均为3个,超标率均为11.5%;总磷超标排污口2个,超标率7.7%。超标排污口分布在郊区(2个)、城区(1个)、矿区(1个)。

长治市监测排污口126个,超标排污口8个,超标率6.3%。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污口4个,超标率3.2%;氨氮和总磷超标排污口均为5个,超标率均为4.0%。超标排污口分布在壶关县(3个)、潞城区(2个)、平顺县(1个)、潞州区(1个)、黎城县(1个)。

晋城市监测排污口95个,超标排污口1个,超标率1.1%。其中总磷超标排污口1个,超标率均为1.1%。超标排污口在高平市。

临汾市监测排污口18个,超标排污口4个,超标率22.2%。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标排污口均为1个,超标率均为5.6%;总磷超标排污口3个,超标率16.7%。超标排污口分布在霍州市(3个)、襄汾县(1个)。

运城市监测排污口11个,3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及总磷)均达标。

附表:2022年5月全省入河排污口超标监测数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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