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两个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揭牌成立
编辑时间:2020-11-06
11月5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京津冀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在太原揭牌成立。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潘贤掌,副厅长级监察专员胡创业、太原市副市长卢秋生等出席揭牌仪式。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继平主持揭牌仪式。太原、阳泉、长治、晋城、运城、临汾、晋中、吕梁、忻州9个市的政府代表以及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负责人,9个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参加揭牌仪式。
成立跨区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察机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创新性举措,是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京津冀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监察区域为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四个市,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监察区域为太原、运城、临汾、晋中、吕梁、忻州六个市,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区域(流域)内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情况;重点任务的部署、落实、措施的实施等情况实施监督监察;协调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督办监察区域整改落实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等情况开展监督监察。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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